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办、国办,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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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办、国办,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第四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一)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要求;
(三)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加大公开力度;
(五)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六)增强公开实效;
(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八)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必须公开。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部门职责;(2)、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3)、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4)、收费依据、标准;(5)、服务承诺、办事纪律;(6)、其他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