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市委《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以下简称《分解意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分解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X次党代会、省委X届X次全会和市X次党代会、市委X届X次全会、区委X届X次全会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XX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法治精神,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工作统筹推进。
(三)工作目标
至2024年,完善符合XX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有新的好转,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级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分解意见》以及本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1.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4.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5.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6.围绕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X届X次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为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7.制订勤廉考评办法,防止和杜绝廉而不勤、不廉不勤等“为官不为”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
8.健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二)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
9.制订《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督查落实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10.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滥建楼堂馆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公费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审计局、XX各派出所、XX工商分局、XX地税分局
11.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XX工商分局
1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14.制订《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逐个时间节点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三)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5.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16.适时推动“四议两公开”法制化。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