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干部,大家好,今天由我来跟大家讲授《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今天我给大家讲述的内容共三块,第一块内容是《条例》制定的背景及意义,第二块内容是《条例》的主要内容,第三块内容是《条例》的贯彻执行。。
各位党员干部,大家好,今天由我来跟大家讲授《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今天我给大家讲述的内容共三块,第一块内容是《条例》制定的背景及意义,第二块内容是《条例》的主要内容,第三块内容是《条例》的贯彻执行。
大家知道《监察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9月20号正式颁布实施,它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
那么学习贯彻《条例》,我们首先要了解《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
第一个意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进行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设立了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同时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
那么如何体现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制定《条例》是进一步强化了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加强了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对于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将发挥重要作用,这是第一个意义。
第二个意义,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家监委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授权国家监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
那么《条例》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纪检监察制度进行了全面的系统梳理,并与《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公务员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做好协调衔接,实现监察工作制度科学化、体系化集成。同时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
比如《条例》与刑法的衔接,体现在《条例》将刑法中明确的关于贪污贿赂罪以及其他的职务犯罪罪名纳入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
再比如《条例》根据刑法有关从宽处罚的规定,对《监察法》第31条、第32条有关从宽处罚的条款,比如什么是自动投案,什么是立功进行了细化,这个是《条例》与刑法的衔接。
再比如《条例》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主要体现在证据的衔接,比如监察机关依法收集的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比如《条例》规定,监察机关依据监察法和条例收集的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条例》与《民法典》的衔接体现在《条例》对民法典规定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系统的整合,体现了对当事人知情权、财产权的保护等等。这些表明了《条例》它是一部有助于实现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化、科学化的一个制度集成,这是第二个意义。
第三个意义,解决监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随着监察实践的不断丰富发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监察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集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于一体。监察法的条款数量比较少,条款抽象性比较强。那么在具体的实施中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同时在监察法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说监察对象的界定,比如说如何实现受贿行贿一起查,比如说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如何有效衔接等等,这些都是新情况新问题。
那么《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解决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满足各级监察机关履职的迫切需要,实现了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有利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四个意义,加强对监察机关监督制约的内在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谁来监督纪委?面对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重大的问题,这一时代之问,制定《条例》对这一个时代之问作出了回应。《条例》设专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这一章,明确了监察机关的管理、规则、制度。同时《条例》第四章、第五章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运行程序,而且《条例》还有一章是法律责任,就是对监察机关及人员违反监察法和条例作出了相应的责任追究规定。这些都体现了监察机关自我监督的这个主动担当,也体现了《条例》的问题意识,那么有助于严格规范监察权的行使,有助于有效监督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二块内容,《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9章287条,严格遵循和贯彻宪法、《监察法》,体例上与《监察法》各章逐一对应,总体可以分为三个板块。第一个板块是第一章总则,在总则这一章规定了《条例》立法的目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和原则、还有工作任务。那么总则它是管总的,那么对于分则中的一些问题作出了总的规定。所以我们学习《条例》,首先要对总则的相关内容做详细认真地学习,学好了总则,那么对于分则的学习会更容易,而且更有体系性,这是第一板块。
第二板块,从第二章至第八章。那么第二板块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第四章是监察权限,第五章是监察程序,第六章是反腐败国际合作,第七章是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第八章是法律责任。那么在第二板块也就是《条例》的分则这一块,我们可以看到它主要是规范了监察机关是什么,监察机关有哪些权限,监察机关的权限如何行使,还有监察机关如何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那么最后两张就是第七章和第八章是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违法行使权利的一个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的规定,这是第二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