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拟办的作用、问题与对策

2023-02-22 05:16:15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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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拟办的作用、问题与对策 公文拟办是指党政机关秘书部门对收到的各类公文(含电报等)进行研究,提出办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现实需要来看,公文拟办对于改善政务运行、提升工作效能都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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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拟办的作用、问题与对策

公文拟办是指党政机关秘书部门对收到的各类公文(含电报等)进行研究,提出办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现实需要来看,公文拟办对于改善政务运行、提升工作效能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公文拟办的历史地位

公文拟办工作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而且一直具有重要地位。仅就中央政府来说,秦朝的“三公”(太尉、丞相、御史大夫),汉代的宰相和尚书,唐宋时期的宰相和翰林学士等高级文官,都负有协助皇帝批答章奏的职责,这实际上就是最高层次的公文拟办工作。自唐代起,文官们对经手的章奏提出处理意见称为“条旨”,意即向皇帝分条贡献意见,《续通志》记载:“凡中外章奏,宰相具用小票墨书帖名疏面以对,谓之条旨”。[1]同时,对篇幅较长的章奏作内容摘要,写于黄纸之上,以便皇帝御览,称为“引黄”。《正字通》记载:“其表章略举事目,见于前封皮者,谓之引黄。”[2]此外,对草拟敕令的错误之处进行更正,称作“贴黄”。明朝废止宰相,设置内阁作为皇帝的秘书机构,一应章奏先由内阁大学士看过,用一个小条子(票)拟具意见,附贴在公文上,送皇帝斟酌参考,这一过程称为“票拟”。皇帝看过后撕掉条子,亲自用红笔批下,便是正式的谕旨。由于章奏数量庞大(据当时统计,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至二十一日的八天之内,内外诸司送到皇宫里的章奏就有1160件[3]),皇帝一人决断十分困难,而御前文官才识广博,具备代天子立言的能力,所以多数谕旨只需照批票拟意见,节省了皇帝的时间与精力。清代在内阁之外增设军机处,它是皇帝处理军政事宜的秘书机构。针对章奏文字过于冗繁的问题,明清时期,章奏内容摘要工作被制度化,明代称作“贴黄”,清代亦称“撮白”,并且规定不得超过一百字。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公文处理方面的不少做法仍然沿袭明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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