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讲话文章汇编
“如椽巨笔”微信公众号
2020年5月
目 录
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 1
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的生成逻辑、多维内涵、价值意蕴。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讲话文章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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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
目录
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1
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的生成逻辑、多维内涵、价值意蕴3
树立正确政绩观14
树牢正确政绩观主动尽责助推发展16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9
年终考核要坚持正确政绩观21
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哲学思考23
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28
习近平新时代领导干部政绩观探析29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38
强化理论武装树立正确事业观权力观政绩观40
以正确政绩观为导向努力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42
浅谈党员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的知和行46
遵循“五个更加注重”树牢正确政绩观50
树正确政绩观立为民担当志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交出合格答卷53
在“大考”中践行正确政绩观56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扎实推动陕西烟草商业高质量发展61
从都江堰水利工程看正确政绩观:创造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政绩65
以正确政绩观为企业高质量发展领航68
有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少做“蠢事”73
正确把握和处理四个关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75
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80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83
以正确的政绩观推动辽宁烟草高质量发展86
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
新华日报评论员
(2019年8月8日)
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对做好下半年工作、补足决胜全面小康短板、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答好“强富美高”新江苏“答卷”作出了重要部署,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扛起责任担当、全力抓好落实。作为这项伟大事业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是前提和基础,也是基本的政治要求。
受人民重托、担一方之责,党员干部理当重视政绩、追求政绩、创造政绩。但怎样理解政绩、崇尚何种政绩、政绩为谁而树,决定了一个人的气度和格局。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的实际成效就会大打折扣。有些人热衷于搞“大手笔”、上“大项目”、铺“大摊子”,表面成绩亮眼、实则后继乏力;有些人刻意揣摩上级偏好而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把工作成绩作为得到提拔重用的资本、个人仕途的跳板,看似政绩突出,实则劳民伤财。这样的政绩观,是最应该摒弃的、错误的政绩观。
在成绩与不足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当前,在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答好“强富美高”新江苏“答卷”的关键之年,尤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如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特别指出的,既要做当前和近期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事,也要做符合根本利益、为持续发展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群众的好口碑、经得起历史沉淀的好评价。
政绩观的基础是发展观和群众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以对新发展理念的深刻理解和江苏省情实际的研究把握为认识基础,以群众根本利益和真实诉求为奋斗目标。比如,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过程中的阵痛,是继续选择短期效应明显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还是下决心培育发展见效缓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可能暂时对经济增速造成影响,如何看待这中间的矛盾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做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等工作,涉及民生福祉,任务重、责任大,战线长、矛盾多,如何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
的气度,又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敢于直面问题、不贪一时之功,甘做奠基之石、甘抓未成之事。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依靠科学的考核体系保驾护航。考核衡量干部成绩,要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要把民生福利、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代替简单“以GDP论英雄”。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充分释放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制度效能,考准考实干部,用准用好结果,为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创造先决条件和良好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实实在在、经得起检验的实绩,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贡献。
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的生成逻辑、多维内涵、价值意蕴
丁俊萍高晓晨
(2019年8月)
政绩,即为政之绩,也就是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或领域内从政的成绩、功绩、实绩。从某种程度上讲,领导干部的政绩是其发展思路正误、领导能力优劣的直接反映。从陕北梁家河的知青岁月,到担任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一直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其关于政绩观的几个根本性问题的深入思考与系统阐发,充分展现出人民性的鲜明特征,体现了鲜明的宗旨意识,为领导干部摆正经济发展、民生福祉与个人政绩的关系指明了方向。本文概要阐述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的生成逻辑、多维内涵、价值意蕴。
一、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政绩观的人民性,是习近平在批判继承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思想的基础上,对其长期的地方从政经历进行系统思考与经验总结中生成的,是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习近平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1]在绵延千年的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中,“民本”思想一直占据着关键地位。古往今来,一大批思想家和政治家对君民、官民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如“民惟邦本、政得其民”,不仅道出了“百姓是国家的根本”这一朴素真理,还指明了施政者与百姓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荀子的“君舟民水”,孟子的“民贵君轻”,通过对君民关系的深刻辨析,明确了百姓安宁对于封建统治的极端重要性;管仲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道出了民心向背是决定政业兴衰与政权命运的最终根源……在对前车之鉴的不断反思和对现实实践的不断总结中,“民本”思想的内涵不断丰富与成熟,对督促官吏施行“仁政”,保障百姓的安宁生活秩序与基本生活水平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从本质上看,“民本”思想从一开始就是统治阶级从自身的立场和利益出发,通过对整个统治阶层道德品质和理想人格的塑造,督促各级官吏施行“仁政”,安抚百姓,并以此来厚植专制统治的基础,巩固封建王朝的根基。[2]
传统“民本”思想的演进脉络,构成了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特质生成的历史逻辑。但是,这一特质又绝非是“民本”的现代性“演绎”或现代化“翻版”,而是在充分吸收“民本”思想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为标尺,将党的宗旨内化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普遍共识,使之成为其建树政绩的指导思想与根本遵循,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这一点上看,习近平政绩观的人民性特质与“民本”思想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从而构成了对这一传统政治思想的超越与创新。
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了共产主义运动区别于以往一切运动的根本标志在于,这一运动突破和超越了少数人范围与利益的局限性,从而实现了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理想目标。在他们看来,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使全世界无产者团结起来,同传统的私有制与利己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基础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对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与全面阐发。毛泽东强调,评判共产党人言行正确与否的最高标准,就是要判定其是否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将“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重要标准,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新世纪之初,江泽民明确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秉承的执政理念,他严厉批评了一些地方干部挪用本该用于民生改善的资金大搞“政绩工程”的做法,要求广大干部明白“人是首先要吃饭的”这条首要原则,决不能再这样闹笑话和干蠢事。同时,他还强调,在使用干部时,“重政绩、重民意”是极其重要的一条原则,要真正地让群众拥护的干部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3]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提出要教育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事求是地谋划发展。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正确看待政绩,就是要求广大干部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树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实绩;二是要科学衡量政绩,明确将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作为政绩考核的最终标准。[4]可以看出,唯物史观和中国共产党人“以人为本”的政绩观,不仅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立场和理论品质,而且为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特质的生成也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奠
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到中央工作之前,习近平具有30余年的地方从政经历。丰富的地方工作阅历与长期的为民实践探索,培养了习近平对中国社会基本国情的敏锐感知力和深刻洞察力,也勾勒了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生成的历史轨迹与实践逻辑。
早在青年时期,年仅15岁的习近平就来到陕北梁家河,成为一名插队知青。在这里,他闯过“四关”等种种不利条件,干了整整七年。在村民们的拥护与支持下,习近平担任了梁家河大队的党支部书记,依旧每天与村民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在朝夕相处中与农民兄弟结下了深厚情谊,也增进了对中国基层社会和底层劳动人民生存状况的了解。从此,“要为人民做实事”便在他的心中深深地埋下了种子,并逐步成长为他毕生的坚定信念。担任河北正定县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坚持以改革解放社会生产力,提出在正确处理“六对关系”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来到厦门和宁德工作后,习近平的政绩观更加清晰,强调党政干部除了应遵守清廉从政的基本要求外,“还要有政绩”。[5]这里的“政绩”,就是要通过科学规划与政策调整,加快改变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需要注意的是,“政绩”的取得必须遵从客观规律,不能“为了出政绩而盲目上项目”,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实现科学发展。主政福建、浙江、上海后,习近平又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智慧,对围绕政绩观的几个根本性问题作了系统化、理论化的阐述,标志着其政绩观的日臻成熟。通观习近平政绩观生成的历史轨迹和实践逻辑,不难发现,人民性始终是习近平政绩观最鲜明的特质,也是习近平“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政治情怀在其政绩观中的生动彰显。
二、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的多维意涵
人民性是习近平政绩观的根本特性。从知青岁月到新时代,习近平主要从根本立场、基本要求、实践路径和目标导向四个维度对其政绩观进行了全面阐述,而“人民”始终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
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6]自创建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与现实期待。
早在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明确提出,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7]如果领导干部树政绩是为了个人的名誉、荣誉、利益,那么“求真务实”必将成为一句空话,也就更谈不上对人民负责。他还进一步强调,“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既是解决事关群众利益问题的根本目标,也是共产党人树政绩的最高追求。就任党的总书记后,习近平更加坚信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和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2015年7月,习近平在党中央召开的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要求全体群团干部都要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坚持以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对标自身工作,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也就是说,领导干部必须明确,为人民造福才是树政绩的最高追求,决不能为个人仕途而牺牲群众利益。相反,领导干部应当对自身的权、名、利,要想得透、看得淡、放得下,这才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和风范。习近平反复叮嘱党员干部,要自觉形成“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只有将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才是真正践行党的宗旨,才能配得上“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政绩,是领导干部从上任之初就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政绩观的核心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直接反映了领导干部有无正确、清晰的施政思路,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纲领能否得到层层落实和有效执行,也决定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能够得到何种程度的实现。在习近平看来,能否经得起群众、实践、历史的检验,是衡量政绩虚实的根本标准,也是政绩观教育的价值旨归。从这一点出发,习近平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把抓好党建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
习近平认为,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8]由于各地的客观条件和现实情况各不相同,政绩的评判标准也应有相应的区分。在他看来,领导干部的政绩,不应仅仅局限于GDP的快速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新农村的成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抓好法治建设成效等,都应是干部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政绩考核的诸多标准中,又必然有一种“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9],这个主要矛盾就是党的建设和民生问题。2014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
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10]他还警示全党,如果我们的党软弱涣散,遇事即垮,那么其他政绩也会变得毫无意义。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继续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11]党的建设与民生问题都是最大政绩,看似冲突,实则不然。一方面,抓好党建是改善民生的基本前提。实践证明,党的领导什么时候坚强有力,百姓生活什么时候就能持续向好;反之,社会运行的基本秩序都难以得到维护和保障;另一方面,改善民生是抓好党建的最终目的。党的领导和执政工作,包括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其最终目标都是要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改善人民生活。二者并驾齐驱,相互支撑,统一于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辉实践。
求真务实,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理论品格,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取得历史性成就的重要法宝。习近平多次强调:“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政绩,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出来的。”[12]领导干部树立政绩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等一系列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发扬实干精神在领导干部树政绩,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常把干事业、树政绩比作“钉钉子”,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方面,发扬“钉钉子精神”,就必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领导干部既要大胆开展工作,放开手脚,鼓励创新,同时也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还要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过:“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13]干事业,树政绩,如果只是制定新规划,喊出新口号,而没有新行动,则丝毫没有意义。正确的方法应当是在任务确定以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稳扎稳打地把事业和政绩推向前进。在依靠力量上,习近平鲜明提出,“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14]一旦脱离了人民群众,不仅我们的党会动摇长期执政的根基,我们的事业也会因此而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丧失远大光明的前景。
政绩评价与考核是引导施政的“指挥棒”,是干好工作的“助推器”,是
评价工作的“风向标”,也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历史充分证明,组织上有什么样的用人观,干部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科学的发展观就能得到何种程度的执行。习近平提倡,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一方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首要原则;另一方面,还要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全面、发展地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
首先,政绩考核指标的确定,必须坚持“全面”的原则。十八大以来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不断改进政绩考核的方法和手段,鲜明确立新时期好干部标准。2014年1月和2019年3月,党中央先后两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切实关系到群众利益的指标和实绩,全部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破解了以往选拔任用干部“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紧箍咒”,不仅促进了广大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大转变,更实现了整个发展理念的创新与升华。
其次,还要坚持以“发展”的眼光考核政绩,使其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政绩的树立与考核,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习近平认为,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经得起“现在看”,更要经得起“回头看”和“向前看”。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拍脑袋作决策,热衷于搞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为了以短时间的“政绩”骗得上级赏识,宁肯劳民伤财,伤害百姓的感情与利益,最终被时间证明是“空前绝后”的虚假政绩,酿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习近平认为,这样的干部不仅不能“带病提拔”,给以好处,反而应当严肃追责,坚决依法依纪处理。通过树立这样的用人导向,真正地让那些不谋私利、勤恳为民、踏实干事、政绩卓著的干部得到表彰与提拔,而使那些一心为己、好大喜功、欺上瞒下、无所作为的干部受到应有的批评与惩戒。
三、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的价值意蕴
习近平政绩观的人民性是其正确性与科学性的首要来源,对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帮助领导干部摆正经济发展、民生福祉与个人政绩的关系,凝心聚力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15]中国共产党是从创立之时起,就坚定地与人民站在一起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民性始终是我们党最鲜亮的底色和最本质的属性。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
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毫不动摇地坚持并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确立为党领导与执政的根本追求,带领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增强全党的宗旨意识,鲜明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和主题教育活动,实现了对全体领导干部精神境界与主观世界的提升与重塑。“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种指导思想,如果只是停留在认识层面还远远不够,要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只能通过社会实践。习近平的政绩观以“人民”为主线,其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以及“如何考核政绩”等问题的深入思考与全面阐发,为全体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理清发展思路,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与有效的实践路径。同时,深化对习近平政绩观中人民性特质的认识和研究,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永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也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领导干部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毛泽东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6]习近平也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领导干部的素质高低、能力优劣、眼光长短、作风正邪,不仅事关人民的切身利益能否实现,而且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
人民性是习近平政绩观的精神特质,也是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最终评判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完善政绩考核“指挥棒”的导向机制,将确保公共安全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能力等指标均纳入其中,不再单纯以GDP论英雄,推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化、系统化与人性化。但在现实工作中,仍有一批领导干部在政绩观和发展观上出现严重偏差,表现在:不重实效重包装,热衷于搞“数据出成果”“材料出政绩”;做了些许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注意;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虚假政绩乐此不疲,涌现出“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