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2021年纪检工作报告汇编 “如椽巨笔1”微信公众号2021年5月 目 录 在中共安徽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1 在中国共产党龙岩市。
我代表中共安徽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今天上午,省委书记李锦斌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新阶段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我省“十四五”时期重大任务落实见效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是安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重洪涝灾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共克时艰、砥砺前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省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在决策前和研究重要问题重点工作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机制,认真
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闻令而动、主动作为,围绕防疫措施落实、患者集中救治、医疗物资生产调配、群众生活保障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责。省纪委监委及时印发具体意见,指导各地精准执纪问责,对违反防疫纪律、落实防疫责任不力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置通报。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查20督”监督清单,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坚持既督又战,监督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任务落实,全省有60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防汛救灾、灾后帮扶工作。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干部投身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感人事迹,朱建波同志被追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中国好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2个单位、7名干部分别被评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制定实施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崛起、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开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来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执法。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治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人防系统干部86人(市厅级3人、县处级24人),移送检察机关31人,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约16亿元。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1件,处分307人。
切实履行中央巡视整改监督责任。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与国家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在抓好自身整改同时,协助省委推动全省面上整改工作,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全力配合中央第五巡视组工作,优先办理巡视期间交办的问题线索,协助省委抓好有关问题整改。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胜利收官。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点巡回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挂牌督战、脱贫工作绩效、帮扶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做好灾后救助帮扶监督工作清单,防止因疫因灾致贫返贫。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和信访件“三清三度”专项行动,严肃惩治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全省共查处有关问题149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4人。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紧盯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伞网清除”扎实开展“四清”攻坚战专项行动。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35起16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3人,移送检察机关216人。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坚决查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全省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0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66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4人。
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回头看”。协助省委制定工作方案,围绕“四联四增”梳理形成12类60个具体问题的综合分析报告,编印十届省委以来24个省管干部典型案例,推动各级党组织做实做细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督促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整改问题3.2万个。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协助省委制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正面、负面清单,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向基层摊派任务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4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2人。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力度,坚守重要节点,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加强对餐饮浪费行
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紧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县乡基层,严查收送电子红包、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深化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督促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开展新风正气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价值观、政绩观。全省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07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6人。我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群众满意度达96.7%,较2016年提高5.2个百分点。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运用常规巡视、“回头看”等方式,组织开展十届省委第九轮、第十轮巡视,共巡视93个党组织,完成全覆盖进度96%,实现对省辖市、县(市、区)和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巡视全覆盖。
推深做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授权各省辖市委和8个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巡视34所高职高专。制定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及监督重点细化清单,指导基层探索开展“背包式”巡察、提级交叉巡察、“巡察+协作区”模式等做法,市县巡察全覆盖进度99%。指导35家省直单位、11所省属高校、33家省属企业探索开展巡察工作。
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第七、第八轮巡视整改情况,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视有关情况,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十届省委前九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3.4%。出台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对整改不力的5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18个党组织重新整改。
加强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接受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专题培训辅导、工作调研督导、制度规范传导、现场跟进指导等工作。加强巡视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职能部门、派驻(出)机构协调协作,做好情况通报、问题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巡视监督与组织、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巡视巡察监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聚焦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加强对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省委制定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办法,聚焦“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形成谈话提纲,落实“两报一看”机制,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参加各省辖市、有关省直单位民主生活会,深入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存在违纪苗头等一般性问题的开展同志式谈心谈话,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0832人次;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一把手”148人。
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经常深入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加强和规范函询工作,提高抽查复核比例。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向省委专报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制定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配套制度,加快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9494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50942件次、初次举报39729件次。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将“四种形态”落实到执纪执法贯通全过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扎实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076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42461人次,占总人次的69.9%;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2906人次,占21.2%;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2470人次,占4.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2925人次,占4.8%,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594人次,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2331人次。坚持失责必问、精准问责,全省共问责党组织186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014人。
推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完善监督体系,认真落实省委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总结评估。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组织省辖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省纪委监委述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
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协同协调。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组织36位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5位派驻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向省纪委监委述职。制定实施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深化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开展向省属本科院校派驻监察专员,健全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省监狱系统内设纪检机构与监狱属地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指导督促市县两级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要求,制定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县三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依法派出乡镇(街道)监察机构、组建纪检监察协作区、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织牢织密基层监督网。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制度规定,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清除刘健、王共伟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坚决惩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查办陈鹏、孙斌、汪侠等13名全省农商行系统大搞权钱交易、危害金融安全的腐败分子;加大政法系统反腐力度,惩治许刚、从辉、许建等执法犯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典型;紧盯重点领域,深挖细查王学银、管早临、陶海等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17125件,其中省管干部36件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611人,其中省管干部48人;全省有98名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308人主动交代问题。“天网2020”专项行动追回外逃人员29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8人。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三不”作为有机整体,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注重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就加强人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科技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堵塞制度漏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数据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印发典型案件通报,拍摄警示教育片,加强纪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廉洁治家。
锤炼过硬政治品格。省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请示报告75次、向省委请示报告49次。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干部家访等制度,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向李夏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引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担当作为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深化全员培训,创新培训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突出实战练兵,开展全员测试,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我省在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强化执纪执法权监督约束。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下管一级,动态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系列制度。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整治“灯下黑”现象。通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全省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550人,组织处理28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
在党中央及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清醒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还要清醒看到,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省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差距。有的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联系实际不紧,有的履职能力本领不强、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把握不准,有的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办法不多,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新阶
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两个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要聚焦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实现更大作为。
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各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我代表龙岩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李建成书记作了讲话,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市“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的历史使命,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保持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新时代新龙岩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防控疫情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坚定稳妥、扎实有效。
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市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研讨,在持续学思践悟中把握正确方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集中学习月”活动、周学习制度为载
体,统筹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调查研究、交流研讨,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督促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见真章。严格落实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涉及龙岩的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武平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长汀县纪委监委加强对水土流失深层治理“三大工程”监督检查,查处相关案件22起53人。聚焦减税降费、“五个一批”、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突破“难、硬、重、新”工作行动等25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以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市上下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有关工作得到省纪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23次。新罗区围绕龙雁组团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梳理负面清单,每月形成监督报告供区委决策参考。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3件。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当。面对疫情防控大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尽锐出战、迎难而上,坚决担负起监督保障职责。市纪委监委成立监督专班、蹲点督导工作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企业项目一线,先后围绕防疫措施落实、医用物资生产调配、“六稳六保”政策落实等,聚焦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复学复课、复商复市重点环节开展13轮监督检查,共查处违反防疫纪律、落实防疫责任不力等问题103起169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相应成立工作组,积极开展一线督导,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意见建议183条,推动我市成为全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两个最少”“两个最早”“双清零”的设区市,中央纪委调研组和省纪委主要领导予以充分肯定。
在激励担当作为促进幸福龙岩建设上显温度。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强化精准问责激励担当作为推进新时代新龙岩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把握“五个既要五个又要”原则,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市共问责党组织3个,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191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3起,为7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信访举报总量、检控类信访举报总量、检控类初次举报总量实现“三个下降”。
紧盯“一把手”“关键少数”。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座谈会,汇编《龙岩市监督工作实操手册》,制定出台《龙岩市纪委监委监督党政“一
把手”“关键少数”的实施意见》,建立“关键少数”挂钩监督机制,开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党组和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通过谈心谈话、精准分析评价、及时处置线索等方式,监督推动“一把手”“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廉洁从政。永定区纪委监委制定《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备工作,提出监督建议29条。
夯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协助市委细化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意见,做好省对市主体责任检查迎检及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用好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反馈评价结果,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供有力支撑。
注重“三个把握”。把握“树木”和“森林”政治生态,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意见》,对各地区、单位政治生态整体情况综合研判、精准画像。连城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出台《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并形成专题报告。把握干部廉政审查的常态,规范管理、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内部审核工作办法,市纪委监委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16批832人次(单位),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1人次(单位)。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852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8.5%、14.2%、2.8%、4.5%。
贯通“四个监督”。建立协作联动、精准监督“四级研判”等工作机制,通过整合监督力量、互通问题线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纪检监察室划片作战、派驻(出)机构探头延伸、巡察机构定期体检的监督工作格局。持续推进“制度+科技”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推动监督信息互通、监督结果共享、监督工作协同,运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加强招生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全力保障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建立“网格式”精准监督模式,实行“一格五员”管理,市纪
委常委带队开展到点督查、蹲点调研,发现问题38个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扶贫
(惠民)资金拨付、“四个不摘”等重点环节进行“点穴式”监督,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进行入户访查,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大起底”“回头看”,严格落实“三个一批”直查快办机制,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人。漳平市纪委监委开发运用“扶贫资金公示平台”,对“到户到人”扶贫资金进行梳理核查,追责问责9人。
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十百千”“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开展带信下访157件、化解148件。深入开展“惩腐打伞专项攻势”行动,扎实做好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着力在“伞网清除”“线索清仓”等方面下功夫,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8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15个专项工作,及时公布整治成果。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58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03人。武平县持续推行村级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反映村级工程问题信访件同比下降56.25%。据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调查,干部群众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满意度逐年提升。
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11人,市级层面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分别比降13.3%、53.7%、35.7%。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精准纠治隐形变异问题,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1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9人。持续落实“两正两反”通报机制,通报12期24个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24起不良习气典型问题。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工作,呈现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三个下降”,保持严的主基调、减存量遏增量总体趋势、落实精准纠治要求“三个不变”,注重一体推进“三不”、聚焦“一把手”“关键少数”、标本兼治彰显温度“三个更加”的良好局面。
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决有效惩治腐败,对23名对象采取留置措施进行审查调查。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新罗分局原局长郑涛,
市交发集团原总经理吕荣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部门“一把手”“关键少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共立案10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7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3人主动投案。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暨办案工作视频会,严格落实安全办案工作“十严禁”、留置场所值班执勤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办案。积极配合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专案工作,确保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得到中央纪委专案组及省纪委监委高度肯定。
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完善查改一体工作机制,结合专案实际召开“树木”与“森林”政治生态联席会议,督促抓实案后整改,向有关党组织、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84份。运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成果,汇编近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制作林文金涉黑案、翁武平涉恶案,郑涛、吕荣裕严重违纪违法案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督促指导永定区召开刘先裘、卢文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坚持廉洁育人、涵养正气。深入挖掘闽西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依托市委党校、古田干部学院,建设面向全国党员干部的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干部培训及教学研究于一体的“古田廉政教育中心”。省纪委李仰哲书记来岩调研时对我市充分运用闽西老区苏区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丰富廉洁文化载体,打造“一县一特色”新媒体品牌,成立“纪法岩声”新媒体工作室,拍摄制作微视频在省纪委监委“一网一号”刊播,讲好正风肃纪反腐闽西故事。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修订完善《中共龙岩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推动市公安局成立监察协作支队,明确信息查询分析、留置看护管理等6项协助职责,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提名人选条件,加强提名人选前置把关,选优配强下级纪委监委班子。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印发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市纪委监委和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向党政机关派驻113个纪检监察组,在4家市管企业设置监察专员办公室,覆盖监督687家党政群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厘清派驻机构编制关系,畅通派驻机构干部交流渠道,建立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室
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保障,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完善业务运行机制。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加强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指引、案件材料移送审理规范指引,对提前介入审理、审理受理、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17个具体环节予以规范,提高案件质量。规范调查技术措施使用和办理流程,推动完善政务数据查询平台,拓宽信息查询范围和功能。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紧盯市县巡察全覆盖目标,对尚未巡察的单位进行分析梳理、倒排工期,对进度落后的县(市、区)实行项目化管理推进。市本级组织开展两轮4批次对18个单位常规巡察,分2批次同步对市县两级法院、公安系统开展上下联动、交叉巡察;县(市、区)共对17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市本级、县级巡察覆盖率分别达到89.9%和94.6%。
深化拓展对村巡察。全面总结对村巡察全覆盖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实施办法及工作流程;各县(市、区)按照“巡乡带村”延伸巡、交叉巡、常规巡开展对村巡察,推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上杭县积极探索实践“二三四”巡察工作法,完成对31个重点关注村巡察“回头看”。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推动建立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机制,落实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以及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传导巡察整改压力。认真配合省委巡视办对我市巡察工作指导督导,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制度,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铸牢政治品格。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抓好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带头严肃认真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力、公信力、亲和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红领清风”党建品牌培育工作。市纪委监委先后获评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等称号,市纪委监委和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均获评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
注重干部培养。市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每年度专题听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将纪检监察干部放在党的干部队伍“大池子”里锻炼、考验、培养,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分批次开展干部调配工作,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改善干部队伍梯次结构,推动干部来自“五湖四海”,走向“四面八方”。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全市监督检查、科级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创新监督检查周盘点、审查调查业务讲堂、审理微讲堂学习模式,组织开展全员测试,增强干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严格自我约束。坚守办案安全、案件质量、干部廉洁“三条底线”,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体责任落实暨队伍建设座谈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优选聘请19名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连续5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连续4年公示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为7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检监察铁军。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围绕发展大局,忠实履职尽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积极探索龙岩实践、创造龙岩经验。我们体会,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秉持“五坚定、五同步”。
区干部好作风,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将群众痛点难点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着眼点着力点,把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下去,把群众的呼声诉求意见收集上来,以优良作风和严明纪律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拥护。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从全市情况看,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服务大局不够主动,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协调,特别是基层监督较为薄弱;有的工作方法不当,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不足,执纪执法缺乏精度、缺少温度;有的政治业务素质不强,能力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有效解决。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龙岩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十四五”时期和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在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龙岩篇章中展现更大作为。要传承红色基因,坚定政治方向。面对新的历史阶段和全新奋斗征程,闽西纪检监察机关要矢志不渝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守职责定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使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坚守定位,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善于审势、顺势,因时因势、与时俱进,切实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保障闽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要把握形势任务,展现担当作为。按照“五个更加突出”要求,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推动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各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集中精力办好龙岩的事。
书记对福建、龙岩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涉及龙岩的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武平林权制度改革等重要任务作为政治监督主线,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创新兴市、依法治市、幸福龙岩建设五大关键工作,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项目推动工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五比一看”活动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健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以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为抓手,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汇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口就来、可爱的党”专栏、“纪法岩声”融媒体宣传品牌,拓展“一镇一孝廉”创建成果,推动常态化廉洁教育向“绝大多数”延伸。
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按照“群众点题、部门整治、纪委监督、社会参与”的思路,试点开展“点题整治”,通过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巩固拓展整治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传承“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落实深化“四访”活动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工作,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协助党委全面推行村(社区)主干“一肩挑”,进一步用好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力量,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键少数”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按照“关键少数”挂钩监督重点和责任分工,聚焦做到“两个维护”、制度规定执行、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监督重点,深入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面对面谈心谈话等监督举措,推动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坚持精准理念做实日常监督。总结提升、持续用好“1234”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四级研判”等监督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龙岩智慧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市委《关于强化精准问责激励担当作为推进新时代新龙岩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党中央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市县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推进对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和市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纪检监察业务运行制度体系,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市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员培训,不断强化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建立年轻干部常态交流机制,继续开展市县纪委双向挂职锻炼,有计划抽调干部参与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安排新进系统干部定岗前轮岗实训,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监管确保作风过硬。牢牢守住办案安全、案件质量、干部廉洁“三条底线”,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的落实,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持续整治“灯下黑”,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
同志们,开局“十四五”,迈向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奋发有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龙岩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我代表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以深入的理论武装坚定履职自觉。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带头学理论、强信念,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内蒙古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各类会议培训分项学习,努力做到学思结合、学用一致。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校正思想偏差,检视短板不足。围绕一体推进“三不”、以案促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尊重基层创造、总结新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
以严肃的政治监督维护政令畅通。完善政治监督台账,全程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政府债务化解、“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减税降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跟进监督双语教学改革。全区共立案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02件,同比增长129.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0人,组织处理88人。
以坚定的使命担当应对疫情大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疫情防控监督
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上下联动、靠前监督,推动整改问题20191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30份,推动完善制度536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24人次。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经济呈现稳步复苏态势。
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坚持严的主基调,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134件,给予
党纪政务处分120人,坚决查处了杜学军、孙振云等厅局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4451件,初步核实24924件次,立案10265件,结案107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35人,移送司法机关641人。对“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依法罚没,是2020年全国唯一一起,也是全区首次对外逃人员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外逃人员产生了强大震慑。
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坚持“点”上盯着改,以案压责任,督促案发地区、单位“解剖麻雀”、深挖病根、建章立制,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坚持“线”上督促改,以案除风险,将案件剖析报告、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分送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推动相关行业、系统深化以案促改。坚持“面”上常态改,以案抓治理,制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协助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强化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办案效能继续提升。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监审分设效能的意见》,强化组团办案、指定异地办案、模块化办案等工作机制,办案方式方法不断优化。坚持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相结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始终,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588人次,307名干部主动投案,1546人主动交代问题。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三期扩建完成,12个盟市36个留置点全部投入使用,留置场所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全区新招录看护辅警1138人,看护队伍达到3906人,看护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
坚决纠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区共立案18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7人,组织处理96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58起。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区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9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6人,组织处理12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57起。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共开展监督检查967批次,发现问题388个,约谈360人,发送提醒函、反馈意见函、整改通知书240份。
弘扬清风正气。以自治区纪委1号文件印发《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落实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为46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基层“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全区共评选19.5万人,并从中选出“十大标兵”,弘扬新风气,传播正能量。
深入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聚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煤炭资源领域4类突出问题,坚决对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责任问题“倒查20年”。全年共立案涉煤案件599件86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203人,结案4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制定《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移交问题线索追责问责办法》,追责问责1247人。坚持查办案件与追赃挽损同步推进,挽回煤炭资源领域经济损失337.9亿元。坚持标本兼治,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规定(试行)》,通过以案促改、巡视整改、专题督查等方式督促涉煤地区部门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完善监管措施,堵塞制度漏洞,推动煤炭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任务顺利完成。全区共立案6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1人,组织处理396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专项治理3年间,全区共立案30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95人,组织处理2521人,移送司法机关19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16件,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胜利收官。全区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73件391人,结案6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4人,组织处理188人,移送司法机关101人,坚决查处了苏和、曹文敏等12名厅局级干部“保护伞”。推动通辽市科尔沁区试点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专项斗争3年间,全区共立案1613件249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1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21人,组织处理760人,移送司法机关238人。
专项治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深挖彻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缴费、出租、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区共立案1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
组织处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30.18亿元。
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全区共立案1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严肃查处了薛纪宁、刘金明、贾奇珍、佟铁顺等一批金融监管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原包商银行违纪违法案。
全面清扫基层“微腐败”。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深入起底排查、分期交办清扫。梳理交办信访举报7840件,立案16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4人,组织处理1083人,化解信访问题2685个。
深化巡视监督。完成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第八轮巡视,对39个区直机关、国有企业党组(党委)开展常规巡视,对14个涉煤的盟市、区直机关、国有企业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对盟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视覆盖率达到87.1%,共发现问题2248个、问题线索1094件。
深化巡察指导。实行领导干部包联指导下级巡察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区直部门、企业巡察机构业务指导。全区共巡察党组织6063个,发现问题5.29万个、问题线索2050件。
推动巡视整改。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至第五轮157个被巡视党组织的巡视整改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加强实地督查评估,对第六轮巡视、“点穴式”巡视进行整改督查,对第七轮巡视整改进行巡回督导。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完成整改事项1681个,整改完成率达到80.8%。
建立监督底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完善廉政档案系统,以廉政档案系统为依托,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将防止边腐边升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开展监督画像。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连环拳”,形成净化政治生态常态化机制。对全区政治生态情况及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地区、行业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画像,提升净化政治生态的针对性、精准性。
完善监督机制。制定执行《重大监督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四办”机制、领导干部联点包案机制、专题督导机制,把监督
任务一抓到底。推行“末端工作法”,做到责任压实到末端、统筹调度到末端、监督下沉到末端、跟踪处置到末端。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全区共立案1209件,问责1716人。
实施数据监督。部署推广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信访举报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发挥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作用,开展37项课题研究。推广运用大数据信息查询、挂图作战、廉政档案、安全监管、专案宝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业务系统,推行大数据监督执纪执法“18种战法”。在全区范围推行“三务”公开再监督机制,实现公开、监督、反馈、预警、分析相互联动,提升基层数字治理能力。建设煤炭资源专项整治综合数据信息查询系统,精准发现全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入股涉煤公司问题线索。
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建立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协调联动、组团审查调查机制,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制定《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流程导图》,细化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责任清单和操作导引。深化纪检监察职能向功能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延伸覆盖,实现基层监督的纪法贯通。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盟市级以下开展派驻机构改革,完成盟市、旗县两级国有企业派驻机构改革。在生态环保系统开展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盐业公司、高路公司开展监察权赋权试点工作。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研发纪检监察工作网上考核评价综合管理系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国企高校纪委书记实行单独考核,由纪委监委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直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任免办法(试行)》,明确对驻自治区直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的任免权。
打造政治过硬的忠诚队伍。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建设标准化支部活动室和“党建云”平台线上线下“双阵地”,开设干部讲堂和读书会台上台下“双课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区范围内评选宣传百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向“北疆楷模”王晓东、江来柱学习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纪检监察干部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
打造本领高强的担当队伍。深化全员培训,全区共举办培训班311期、培训
1.24万人,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讲授业务课,编印《纪检监察实战讲解》培训教材。建立常态化开案培训模式,编写开案培训手册,制作开案培训教学片。强化实战练兵,通过组团办案抽调4804人次参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办案。加强大数据应用人才培养选拔,认定纪检监察大数据应用核心专家8名、骨干人才26名。持续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建设,累计审核认定执纪监察组组长137名、执纪监察尖兵1369名、执纪监察合格人员10381名。围绕思想政治工作、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培养16支“尖兵突击队”。
打造作风优良的干净队伍。加强风险防控,梳理纪检监察干部13项被围猎风险点和5种主要类型及表现形式并发出提醒。开展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以来新任职处级干部集体谈话,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有担当。从严防治“灯下黑”,全区共立案1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人,组织处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严肃查处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原副厅级检查员刘文、呼伦贝尔市监委原委员崔元庆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深刻体会到:必须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主动监督、跟进监督,攻坚克难、知重负重,为党分忧、为民奉献;必须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立场,始终保持人民至上的情怀,时刻擦亮植根人民的底色,勇于肩负报效人民的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能力,让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高、安全感更强;必须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为战略目标,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正风肃纪反腐的目标不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弱,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深化以案找标、以标看本、标本兼治,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必须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统筹推进“三项改革”,完善高质量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自身建设为根本保障,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严防“灯下黑”,建设忠诚无私、干净无我、担当无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绩,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
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政治生态的毒瘤和滋生腐败的土壤还没有彻底铲除,必须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清醒看到,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对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内涵把握不准,服务大局不自觉、不主动,政治监督的综合效果不够好;有的对一体推进“三不”的认识存在偏差,制度机制不够完善,三者之间缺乏统筹,一体推进的综合效应不够强;有的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不重视,监督效能不够强,办案质量不够高,自我监督不够严,办案安全和队伍安全问题仍有发生,等等,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治标、强化治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推动创建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加强中央巡视整改落实监督,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中央巡视整改任务。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制度、实践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有效举措,认真执行《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大力推进清廉内蒙古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身改造,树立正确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不断加强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深化全员培训,探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新机制,持续抓好“百千万人才工程”建设,继续练强“尖兵突击队”,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借调人员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进入了大有可为也必须大有作为的新时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再攀新高峰、再建新业绩、再创新局面,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总结我省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许达哲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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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智囊团”系列№236(23篇)2021年纪检工作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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