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团”系列№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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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目 录
一、述责述廉
二、述职述责述廉
三、述廉。
“智囊团”系列№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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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目录
一、述责述廉
二、述职述责述廉
三、述廉述责述德述法
四、抓党建述职
司法局局长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步调一致,坚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闯“红灯”,不越雷池。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守纪律规矩,把牢政治方向。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目标任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镇村干部工作纪律督查力度,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与班子成员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镇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对各项惠农补贴建立规范的审核公示流程,落实各环节把关责任,做到可倒查、可追溯。扎实开展“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训,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约谈镇村干部30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通报批评、诫勉谈话18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警告处分3人次,严重警告处分1人次,通过加大问责力度,推进镇村两级廉洁高效运作。
(四)全面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时刻警醒自己廉洁奉公、清正为民,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注重对亲属和班子成员的教育约束,没有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也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贵重物品谋取私利,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取得一些成效,但通过对标查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深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学习领会不够深入系统,调查研究不够具体全面,存在用什么学什么,抓工作重业务、轻廉政现象,没有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全面融合贯通于推动各项工作过程中。对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如何超前谋划、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思考不多,用力不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具体,制定的部分措施、制度操作性不强,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主动,缺少举一反三、见微知著的系统思维,对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要求不够严格,平时重管事、轻管人,对个别镇村干部出现的问题,碍于情面,缺乏下硬茬整治的勇气与决心,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管理教育干部不够动真碰硬,往往是批评几句、让干部红红脸了事,没有形成有力的执纪震慑。
(三)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抓党风廉政工作习惯于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按部就班,对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动研究不深,措施办法不多,缺乏大胆创新的尝试。对新常态下如何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缺乏深入思考和有效抓手;在村级小微权力监管上和村民自治上,虽然做了一些思考,开展了一些实践,但整体工作上亮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
三、整改方向及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抓党建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系统学习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持续提升党性修养和理论知识水平,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法规要求,作为从政为官的纪律红线,决不能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绝不触犯。
(二)细化责任分解。严格履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严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委班子成员管业务必须管廉政、包
抓村必须抓廉政的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任务分工。着力强化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廉政特派员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现工作重心下移、防范关口前置,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强化作风建设。带头改进作风,坚持集中力量促发展、亲力亲为抓落实,及时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强化政治责任,充分体现忠诚干净担当。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完成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基层行政机构改革等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工作,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
(四)严格管理考核。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落实好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管理同步推进,加强与干部谈心谈话,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严格目标考核责任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个人年考核范畴,并与各类评优评
先紧密挂钩,形成“凭实绩说话、靠作风吃饭”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强化镇村干部和“四支队伍”管理,做到讲问题动真格,有问题必究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与毅力,下硬茬整治一批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谨言慎行、认真履职。
镇党委书记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步调一致,坚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闯“红灯”,不越雷池。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守纪律规矩,把牢政治方向。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目标任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镇村干部工作纪律督查力度,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与班子成员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镇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对各项惠农补贴建立规范的审核公示流程,落实各环节把关责任,做到可倒查、可追溯。扎实开展“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训,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约谈镇村干部30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通报批评、诫勉谈话18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警告处分3人次,严重警告处分1人次,通过加大问责力度,推进镇村两级廉洁高效运作。
(四)全面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时刻警醒自己廉洁奉公、清正为民,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注重对亲属和班子成员的教育约束,没有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也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贵重物品谋取私利,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取得一些成效,但通过对标查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深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学习领会不够深入系统,调查研究不够具体全面,存在用什么学什么,抓工作重业务、轻廉政现象,没有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全面融合贯通于推动各项工作过程中。对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如何超前谋划、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思考不多,用力不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具体,制定的部分措施、制度操作性不强,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主动,缺少举一反三、见微知著的系统思维,对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要求不够严格,平时重管事、轻管人,对个别镇村干部出现的问题,碍于情面,缺乏下硬茬整治的勇气与决心,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管理教育干部不够动真碰硬,往往是批评几句、让干部红红脸了事,没有形成有力的执纪震慑。
(三)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抓党风廉政工作习惯于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按部就班,对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动研究不深,措施办法不多,缺乏大胆创新的尝试。对新常态下如何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缺乏深入思考和有效抓手;在村级小微权力监管上和村民自治上,虽然做了一些思考,开展了一些实践,但整体工作上亮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
三、整改方向及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抓党建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系统学习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持续提升党性修养和理论知识水平,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法规要求,作为从政为官的纪律红线,决不能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绝不触犯。
(二)细化责任分解。严格履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严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委班子成员管业务必须管廉政、包
抓村必须抓廉政的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任务分工。着力强化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廉政特派员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现工作重心下移、防范关口前置,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强化作风建设。带头改进作风,坚持集中力量促发展、亲力亲为抓落实,及时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强化政治责任,充分体现忠诚干净担当。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完成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基层行政机构改革等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工作,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
(四)严格管理考核。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落实好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管理同步推进,加强与干部谈心谈话,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严格目标考核责任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个人年考核范畴,并与各类评优评先紧密挂钩,形成“凭实绩说话、靠作风吃饭”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强化镇村干部和“四支队伍”管理,做到讲问题动真格,有问题必究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与毅力,下硬茬整治一批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谨言慎行、认真履职。
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党委书记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
2021年,我严格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要求,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廉政理念,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紧抓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按照局班子分工,我具体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在全局系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一是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我们党赢得民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推动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根本动力。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牢记自己肩上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刻也不放松,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城市容貌管理、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强调各责任主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各领域始终处于党风廉政监督之中。三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积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防体系建设。每年年初召开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对上年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指出工作重点;提请党组书记给科级以上干部讲廉政党课,保持党风廉政建设高压态势。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及时向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组长汇报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顶层谋划,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着力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注重对全局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开展“六必谈”制
度,及时提醒警示干部,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全年与机关干部、局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谈话20余人次。组织开展各类检查、督察、暗访3次。二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一方面,我主动及时向党组、驻局纪检组报告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等事项。另一方面督促分管科室人员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廉政动态,严防职务犯罪。同时,对未按要求落实请示汇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三是落实廉政风险点分析制度。深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紧盯资金划拨、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梳理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防机制,找准廉政工作的切入点,保障关键点不出问题,关键环节不掉链子,以岗位廉洁带动实现整体廉洁。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行动。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在全系统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市纪委监委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吃公函”问题排查清理等专项行动。
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以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滋养初心,筑牢清廉从政信念信仰。一是坚持每周组织政治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规定篇目。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参加专题学习研讨会4次,专题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集中参加学习交流8次,交流个人学习心得3篇。参加专题报告会3场。讲党课及交流发言5次。三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观看《黑白人生》《无根藤》《信仰之失》《忏悔实录IX》等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做到预防、防范在前,标本兼治,全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跟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指导出台《请销假制度管理暂行规定补充规定》《周例会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规则》《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等制度。推动依法依规履职办事,从而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经常性工作、重大性工作常抓不懈,牢固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主责意识,坚持群众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推动政风行风建设走实走深。对标先锋先进,汲取奋进力量。剖析反面典型,警示警醒自己。把为民服务作为政风行分建设的切入点,自己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升为民服务主动性,到撒莲镇马坪村、河门口街道苏铁社区与基层群众谈心谈话,倾听民声民意,解决基层群众烦心事,推进便民摊点、便民夜市规范有序设置,协调辖区修剪杂乱无序的行道树,帮助苏铁社区做好绿化养护。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支撑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局班子成员包联回访机制,实现办事企业回访服务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城管服务形象。
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我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我们党百年奋斗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把握我们党百年奋斗取得的宝贵经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党中央倡导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照办。做到步调一致,言行一致,令行禁止。发扬严实工作作风,始终对党忠诚老实。
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要求。在出差和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纪律要求和财务规定报销差旅费、
开展公务活动,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和接待标准、陪同规模,落实轻车简从、不讲排场,注重工作实效。在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中,和群众面对面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推进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真正惠及基层群众。
以严的纪律、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保持共产党人的清风傲骨和浩然正气,坚决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坚决与腐败行为作斗争。时刻不能忘记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时刻不能淡化自己的理想信念。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擦亮双眼,防止隐形变异的腐败行为。以身作则,廉洁治家,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人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廉政教育创新不够;廉洁长效体制机制还没完全建立。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责任落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
2021年,我主要分管园林绿化、计划财务、办公室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现述责述廉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分管工作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研究制定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推进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领导责任,围绕党风廉政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实施细则,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本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本人分别与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分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联系单位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同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实行台帐式管理,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教育、筑牢防线。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组织带领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法纪规章制度、正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安全检查、党课、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业)教、育,教育干部常怀敬畏之心、审慎之心,自觉筑牢为政清廉防线,全年开展分管科室、联系单位廉政教育5次以上。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利用党支部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对分管部门的干
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提醒督促,不定期和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全年经常性开展咬耳扯袖提醒谈心谈话。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突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提前介入,常念“紧箍咒”,坚决防止违反廉洁纪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严密措施,防控风险。一是完善制度机制。重新修订完善城管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局长办公会议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园林绿化管护质量技术标准》《攀枝花市公园管理办法》《园林绿化赔偿管理办法和标准》《关于攀枝花大树保护管理规定》等行业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强化制度约束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源头治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排查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如对政府采购、财务报销、公车管理、绿化方案审查、项目验收等关健岗位和重要环节强化制约,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践行“为民服务”初心,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分管领域工作中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厉行节约,大力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倡导“光盘”行动,严禁铺张浪费,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大力推动作风转变。积极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完成竹苑巷边坡治理、英雄纪念碑无障碍设施建设、基层单位自主培育三角梅菊花美化城市街景等民生实事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对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全年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内控制度管理、财政支出目标绩效、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专项检查4次。
二、本人廉洁从政基本情况
(一)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自身政治定力、敏锐性
和鉴别力。严肃认真参加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三会一课、基层组织生活会等,把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利剑高悬,加强自我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筑牢思想防线。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管理行业规章制度,坚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严格遵法守法,不断强化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想事谋事和依法行政能力,重大事项决策做到有法有据,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
(三)坚持廉洁自律。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把清正廉洁作为修身之本、履职之要;坚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已按要求向组织报告。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始终绷紧廉洁自律的弦,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保持健康生活情趣,注重个人内涵修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守住法纪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坚持秉公用权,坚持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注重家风家教,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