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目 录 “00后”大学生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 “检察+”助力乡村振兴的探索 6 探索基于H省S市农村的调查与思考 12 城市地摊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1 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存在。
为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在学生的心中播下潜力的种子,让他们能够走得更远更有力,加强学风建设就是实现人才兴国最坚实的一步。培养人才不应该只停留在在校期间,更应该是影响他们终身的精神,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这才是注重精神和内涵的社会主义教育,才是高校正确的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发,明确强调高校要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如何根据时代特性和学生特征培育大学生学风精神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如何解决接踵而至的各种挑战,是每一个在校老师重视并亟需解决的问题。“00后”大学生作为目前在校生主力军,其鲜明的特点为学风建设带来新挑战和新课题。因此,如何以人为本,完善大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培养共圆中国梦的时代新人的任务,是每个教育工作者应该高度重视的研究课题。
高校学风建设的内涵既是师生在长时间教育实践探索中逐渐形成的稳定治学精神、态度、方法,同时也是师生心理与行为在治学方面的主要表现。对高校学风科学内涵的理解,就像“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纵观不同解读,主要观点集中在狭义与广义之别。有研究者表示,学风是指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和精神风貌的总和,它包括学习目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等。有学者认为,“是高等学校为实现一定的学习目标,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积淀形成的、被高校学生共同认可且相对稳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其外部表现形式为一定的治学精神、治学原则和治学态度,并对处在环境中的个体产生影响的一种氛围”[2]。总的来说,大学生学风是种理念,反映的是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同时这种理念也影响着大学生思维方式和综合素质的发展,它支配着大学生的意志,最终形成稳定的能力和行为表现[3]。学风是学校的灵魂,学风建设是高校的主题。学风的优劣影响高校向双一流学校迈进的脚步,同时也影响高校发展与精神的传承。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阵地,加强学风建设工作是十分必须的,有如积极打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学生各方面素质,培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人才都是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加强学风建设,有助于大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
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价值观。
(一)受网络影响大
“00后”大学生非常热衷于活跃在网络世界中,享受着互联网高度发展带来的便利,追求虚拟世界带来的精神食粮,思维方式和思考问题角度往往受网络影响非常大,被动处于各种社会思潮交汇的中心,当思想观念受到多元文化冲击的时候,容易对马克思主义信念产生动摇,暴露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薄弱等问题。
(二)交流沟通能力弱
在“00后”大学生的成长环境里,网络平台和新媒体成为他们主要的沟通和交流场所,随之带来的就是他们在网上注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导致他们现实场景中交流意愿降低,沟通能力减退,形成了“网上话痨、网下沉默”的小头像,变成生活在自己世界里面的“社恐人”。
此外,现在的大学生们更愿意“独来独往”,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面,不愿意参加班级、学院或者学校的活动,从不会表达发展成不想表达。其一,心理问题,以自我为中心的封闭心理、猜疑心理和冷漠心理等;其二,认知问题,人际交往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日积月累的过程,“00后”学生们往往不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体会这种等待和付出的过程,认为成果更重要;其三,差异性问题,如地域差异、性别差异、群体差异等。
(三)心理承受能力较弱
从我国发展的各个阶段看,独生子女是“00后”大学生的一个主要共同点,他们拥有鲜明的个性特点,集疼爱于一身,在遇到挑战和抉择时,家人总会挡在前面为他们解决。然而,大学是一个“微型社会”,“00后”大学生需要独自生活,面对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的种种压力,心理脆弱、敏感焦虑,缺乏自我调节能力和抗挫折能力等问题日益凸显,长久以往因此导致心理问题频发,且人数比例增大、影响程度加重。
(一)学生因素
没有树立“主人翁”意识和新时代责任感,从而导致学习目标不明确和动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主动性差,课堂质量低,书籍借阅量少,自主学习时间短等,容易出现厌学情绪、畏学倾向,产生考前突击、考试作弊等现象。
学习功利心强,表现在面对就业压力,没有科学的规划职业生涯,只求结果不看过程,出现“一窝蜂”的考证、考研和出国。一旦所学专业与找工作无关,学生对专业前景丧失信心,便显示出非常明显的消极情绪。欠缺适应新环境和心理调适能力,表现在面对课业压力和问题,选择如睡觉、刷手机,迟到早退甚至旷课等方式逃避,导致沉迷于网络游戏、心理情绪低落甚至出现心理危机、身体疾病等问题。
(二)其他因素
(一)构建健全学风机制,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依据哈肯的协同理论观点,各要素之间会出现相互作用和干扰的现象,出现一定的无序状态。为确保学风建设更高效地执行,建立一套完善的学风建设协同机制,才能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服务到同学需要的地方。同时,学风监督评估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可以及时反映出当前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效和问题,是保障学风建设制度落实落细的重要举措。监督评估机制要具备可执行性、可量化、可持续,准确反映出学校、院系、班级三级群体学风建设成效,精准记录
学生个体的学业成绩、学习活动、学习成果等学习行为,并动态和多样的考核学生学风状态,转化为学生的内化驱力,个人行为最终逐渐转变成集体行为。
(二)加强引导学生自学,自觉认同学风精神
(三)落实“三全育人”,推动学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使高校发展做到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后疫情时期,国内外形势、社会环境和学生群体特点的变化,对学风建设提出了新挑战、新课题和新要求。学风建设工作始终要以培养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把思想价值引领放在首位,依托新技术和新平台,配合完善的机制作保障,工作上做到聚沙成塔,生活上做到润物无声,学习上做到自强不息。渗透优良学风“内化于心”,鼓励学生“知行合一”,知人之所需,知我之所为,只有这样,优良学风才能繁茂成荫。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三农”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最高检党组要求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检察职能把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实施好、落实好。如何结合检察职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检察机关需要反思并主动作为。
与城镇相比,乡村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生活条件落后等物质难题。如在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城乡间基础设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振兴,因此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势在必行。此外,我们认为软件方面,特别是思想、法治层面的投入更是不可或缺。当前,制约乡村振兴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
检察机关因法律监督属性以及在农村基层未设置专门的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上存在着天然的弊端与不足:
等‘六大方面’措施,切实增强村集体自我‘造血’功能”。在政策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之际,大量涉农、惠农资金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涌入农村,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社保资金发放等政策相对倾斜,乡镇干部、村干部等一批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很容易经受不住物质、金钱的诱惑,贪污、腐败问题悄然而生。但是近年来,随着反贪、反渎职能转隶,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关注度有所减弱,对涉农领域的预防犯罪的投入略有不足。
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检察机关职能特色,在乡村振兴中融入检察元素,探索“检察+”工作模式,是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立足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以“网格化+社区检察官”为基础,以农业、农村、农民、农企为主要服务对象,推动调研走访、关爱帮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普法宣传、犯罪预防、社会治理进乡村,探索出一种具有检察特色的助力乡村振兴的模式。
众广泛参与、全方位多举措推进乡村建设和振兴。
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通过深坑回填、改造休闲公园、开发区建设用地、补植复绿等不同治理方式,推动废弃石窟变身石窟公园,成为峡谷旅游路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9月该旅游路被提名为“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
制。加强对乡镇企业重点的扶持帮助,多次联合税务局、金融局、工商联等单位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的难点、堵点,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综合竞争力。如在掌握村民因征地赔偿纠纷多次暴力阻扰一项省级重点工程施工线索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多次走访、协调各方关系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既保障了投资项目顺利开工,也通过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让村民汲取教训,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业兴的良好效果。
“检察+”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基层检察机关应持续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托“十大业务”,围绕乡村治理建设工作重点、难点,依法能动履职,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分析群众矛盾症结所在,对症下药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转变普法理念,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普法投入,关注重点人群,坚持需求导向,多方收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针对儿童辍学、不赡养老人、田产纠纷、电信诈骗等基层易发多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开设精品普法宣传课程。注重挖掘地方本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将普法知识融入地方戏曲、娱乐活动中,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普法资讯,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项需要长期探索实践的重大任务和课题。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要更加主动扎根基层,用心用情服务基层群众,以实际行动把党的领导贯穿强化法律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保障民生各方面、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
在国家治理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1〕;在乡村治理领域,《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2〕,这为新时代乡村德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乡村振兴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得以深入践行,封闭的乡村走向全面开放,传统乡村治理体系面临着现代转型的考验。2022年5月至6月,笔者深入H省S市农村的15个乡(镇)、20个行政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调研方法,深入了解乡村德治建设现状,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归纳汇总、综合分析,试图探寻“三治结合”背景下乡村德治效能提升的有效路径,以助推善治乡村建设。
乡村振兴背景下,S市以“德治为先”不断完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而使其基于乡村德治建设的各种资源被激活,道德教化、文明培育机制得以创新,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日渐显现,乡村德治进而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
(一)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德治建设共识业已形成
道德是整个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乡村德治建设不仅需要基层党委政府和村“两委”重视,更需要以乡村德治建设主体——农民的认同为基本前提。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S市的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印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以多种形式推进文明乡风建设。近些年,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启动乡风文明行动、统筹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和移风易俗等工作,使S市农村婚丧喜庆攀比、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文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民的获得感显著增强。目前,S市现有的81个乡镇中,文明乡镇59个,占比72.8%;现有的1136个行政村中,文明村369个,占比32.5%。在持续推进的文明乡镇、文明村建设中,S市农村的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得到了加强,乡风、民风日渐淳朴,农民对德治建设的认同感逐渐提升。从笔者对40名乡镇领导、80名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
80名普通农民群众发放的200份调查问卷统计情况可知,97.5%的乡镇领导、
(二)创新德治建设载体,道德培育机制日趋多元
加强乡村德治建设涵括传承传统乡村文明和创新新时代乡村风尚两个方面。乡村振兴背景下,优秀传统道德对于传承乡村文明仍然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宣传手段上应与快速发展的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德治建设的载体亟需创新。在道德培育机制多元化发展方面,S市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思路,着力推动先进县市和示范乡镇、村建设。在市级层面,通过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凝聚了“创文”共识;在县级层面,N县、T县已创成省级文明县城,带动了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在乡镇、村级层面,通过创建文明村镇,启动了乡风文明行动,文明村镇和美丽乡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正深入开展。
同时,通过广泛开展“好公婆”“好儿媳”“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和“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等主题活动,以及持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挖掘乡风民俗中的孝道传统,不断弘扬新时代家庭美德,从而使我国传统家庭美德等得以发扬光大,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和谐、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文明乡风氛围日渐浓厚,进而实现了对乡村社会风气的有效引领。此外,还通过树立新时代乡贤典型人物,发挥了其践行道德的带头示范作用。如在2021年的第八届H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S市A县的一位93岁的退休教师,因其70岁返乡后将自己的家变成“书楼”,连续23年为村里的孩子义务辅导功课等事迹,获评道德模范。A县通过对此退休教师以及其他身边“好人”典型事迹的宣传,有效弘扬了真善美,传播了正能量。综上,在德治建设的载体方面,市、县、镇、村都通过创新建立起了多元化的道德培育机制。
(三)强化乡村道德教化,德治建设成效逐渐显现
强化道德的教化作用,既要重视道德评价的示范引导功能,也要重视道德赏罚的激励约束作用。实践中,S市农村各种道德建设活动既具有正向激励功能,
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社会的否定性道德评价发挥了惩处作用。例如,笔者走访的S市Y镇Z村,通过建设文化休闲广场、道德讲堂、梦想书屋等,组织群众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凝聚了民心;通过评选最美孝子、最美家娘、最美媳妇、最美学子、最美寿星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了和谐家庭氛围;通过建设文化长廊,推介文明创建成果和道德模范,传承了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而使德治建设贯穿了其乡村治理全过程。该村的党总支书记表示,这是一个民风真正淳朴的村,全村孝老爱幼,邻里互帮,没有一个上访的村民。而且在该村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之前,入村公路建设需要移400多棵树、拆4座烂屋、迁2座坟、占用47亩农田。经乡贤熟人摸底,村民代表大会动员,党员干部分片区宣传,村民小组用机动田进行调剂,使村集体没花费一分一厘的补偿就完成了移树、拆屋、迁坟等入村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再如,据笔者调研,在S市乡村推进的移风易俗活动中,全市1425个行政村(社区)均修订了以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党员干部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移风易俗承诺书》等达到100%,群众对其的知晓率达到99.8%,从而使大操大办等歪风邪气得到了整治。而在乡村道德的约束惩处方面,S市的A镇D村主要通过建立道德评议“红黑榜”进行奖惩,对村民行为上“红榜”的予以加分并按年度进行表彰奖励,上“黑榜”的则予以扣5~20不等的分值,如操办红白喜事制作的拱门每超过规定数量一个扣5分,焚烧秸秆每发现一次扣20分,累计扣30分以上就在全村通报批评,进而有效约束了村民的不道德行为。
新时代,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后,如何满足其美好精神生活的需要已经成为当前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日益显现,一方面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使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另一方面赌博、迷信、攀比、拜金等失德现象又对乡村文明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乡村德治建设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农民融入德治建设的主体动能尚未充分激发
乡村德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关键在于有多少村民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到了乡村德治建设中。当下S市农村的德治建设,部分是以基层党委政府为主导,以村级组织为主体,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进行道德文明评选活动、借助经济或物质奖励进行激励等来推进的,而作为德治建设主体的农民,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
往往是被动参与的多,主动参与的少。
在笔者的问卷调查中,针对“您对成为‘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了解吗?”这一问题,乡镇领导选择“了解”的为87.5%;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选择“了解”的为97.5%;普通农民群众选择“了解”的为12.5%,选择“了解一部分”的为31.3%,而选择“不了解”的为56.2%。针对“您希望所在村评为市级文明村吗?”这一问题,乡镇领导和村组干部选择“希望”的为100%;普通农民群众选择“希望”的为62.5%,选择“无所谓”的为37.5%。针对“红白事大操大办等恶俗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这一问题,100%的被调查者认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针对“您认为大操大办恶俗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主要是什么?”这一问题,选择“政府管得严、村干部管得紧”的占65%,选择“有人带头这么做”的占24.5%,而选择“村里制定了村规民约或发了倡议书”的只占10.5%。由此可见,S市农村的一些村民并不了解乡村德治建设的价值和内容,基层政府和村干部的治理是乡村移风易俗的主要推动力。因此,农民以乡村治理主体的身份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尚未充分激发。
(二)村规民约的德治建设载体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在乡村德治建设中,村规民约是重要的德治载体。历史上的S市农村的村规民约是其村民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淳化民风、化解纠纷的作用。近些年,S市农村的村规民约在基层司法所的指导下对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基本取消所有影响公民权利的罚则,成为倡导性的文明规约。
从村规民约的制定来看,S市基层政府都将村规民约作为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村民自治实践创新的重要内容,在乡村治理考核中也重点强调对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情况的考核。各乡镇也从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按照“三上三下”的模式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等方面,强调村规民约要紧密结合村域实际,立足现实找问题、聚焦问题求对策,对陈规陋习说“不”,向歪风邪气开刀。但从一些村规民约的实施效果来看,却呈现出“上热下冷”的特点。目前S市农村“村规民约”的制定主要是由村“两委”来主导,较少存在村民自发组织制定的情况。其中甚至个别村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没有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没有经过多数村民表决通过,而是由村民议事会直接开会研究决定,从而导致了部分村民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热情不高。如在80名被调研的S市农村普通农民群众中,“知道本村村规民约中一些内容”
的只有17人,占比21.3%。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村规民约的制定、宣传,还是从实施效果来看,村规民约作为德治建设载体的功能还未充分发挥。
(三)“德治为先”的“三治结合”地位尚未充分体现
目前,中国乡村正处于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尽管国家法律的治理权威能够解决乡村社会内部很多无法协调的矛盾纠纷,但是农民对家风家法、乡风民俗、宗族礼法等传统乡土社会治理规则的依赖并未淡化。沿袭祖祖辈辈积累的生产生活经验和社会交往习惯的农民,已经形成一套独特的“公序良俗”,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乡村借助公序良俗维系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从我国乡村实际出发,作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在强调法治权威的同时,也凸显德治的价值。
乡村振兴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得以践行、封闭的乡村社会向开放流动的现代社会发展,这使得传统乡村治理体系面临着向现代治理体系转型的考验。调查显示,在S市农村村民的观念中,法治是可靠的保障,但是由于其缺乏运用法律的知识底蕴和技能,认为法律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社会成本高,所以其除非“迫不得已”,轻易不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遇到的矛盾纠纷。村民自治是保障村民权利的重要制度设计,但对S市农村的一些普通农民群众而言,他们只是在通过投票选举时感受到了自身权利的存在,尚不习惯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表达自身意愿,而且他们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将更多的希望寄托在了其他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代表身上,希望他们能替自己说话。德治是一种常用的传统治理方式,其没有强制性,是一种软治理,因此S市乡村德治更多的是采用倡导和引导的方式改变乡村的陈规陋习。目前,自治、法治、德治在S市乡村治理的各领域都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将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一张天衣无缝的乡村治理网络仍然任重道远。
在国家关于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中,德治是先导,有滋养法治、涵养自治的功能,应贯穿乡村治理的全过程〔2〕。事实上,当下S市乡村德治建设在表面上已覆盖到乡村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但由于其尚未完全融入农村居民的经济社会生活,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风文明规约等尚未完成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导致其实质效果并未得到充分显现,进而使“德治为先”在“三治结合”中的地位尚未充分体现。
加强德治建设既是立足新时代对中华优秀传统德治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又
是现代社会“以德治国”理念在乡村治理层面的拓展和延伸。重新审视乡村社会德治的价值功能,不仅关系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而且关系着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三治结合”背景下,提升乡村德治效能,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围绕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3〕,强化以农民为中心的乡村治理理念,重视村规民约的治理功能,立足乡村发展实际,坚持“以德为先”,将德治建设融入乡村治理全过程。
(一)充分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激发乡村德治建设的内生动力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长沙主持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时强调:“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要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4〕因此,推进乡村德治建设,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的主体动能,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同时,着力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为此,可重点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用,充分组织发动群众、凝聚农民力量。“积极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一条以结合历史乡村治理经验和新时期乡村治理需求而达成的一种乡村治理方式的创新。”〔7〕当下农村,培育新乡贤群体的德治能力,发挥其在德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是提升乡村德治效能的重要抓手。新乡贤长期生活在农村社会,他们的口碑和威望更多地源于自身素养、能力及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普通农民群众看来,他们见过的世面多,掌握的知识多,实践经验丰富,一旦自己遇到什么问题或者纠纷,总希望征求这些人的意见,甚至请他们出面帮忙。因此,要在政府的主导和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培育新乡贤的德治引领能力,进而通过他们的影响力让普通农民群众较快融入乡村德治建设。
(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村规民约的道德赏罚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均将村规民约确认为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作为一种村民之间的公共契约、一种乡村治理规范,村规民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行政管理的缺陷,缓解了国家法律与一些农村地方性规则的冲突,是乡政村治体制下基层群众自治最实用的地方性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的德治建设载体功能,可重点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执行是提升村规民约实施效果的关键。一方面,要增进农民群众对村规民约价值的认同。要通过广泛宣传让更多农民对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意义有全面的认识,对各个条文的内容有全面的了解,从而使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同从自身参与制定、提出意见建议的情感认同,上升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另一方面,要强化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在村组事务治理中对村规民约的运用。村“两委”干部要将村规民约中制定的文明创建、道德评比等制度落实到位,并通过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评比活动的表彰,甚至适当借助物质激励手段,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德治建设的热情。要以村“两委”干部为主导,广泛挖掘和宣传村规民约所倡导的发生在普通农民群众中间的先进事迹,进而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传播正能量,逐步建立起先进模范引领乡村德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德治为先”,将德治建设融入乡村治理全过程
新时代的乡村治理,既要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的方向,也要结合乡村实际健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而德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则是要在健全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的基础上,强化道德建设的先导地位,发挥其滋养法治、涵养自治的功能,以进一步推进乡村善治。为此,可重点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治理的制度支撑,是农民权利表达的重要平台,是法治、德治融入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有学者提出,德治涵养自治逻辑的出场,“与乡风民德在现代转型中激出了村级治理的不确定性有关”〔9〕。因此,不管村民自治的制度优势如何显著,如果欠缺基层农民群众理性平和的参与,都不可能发挥其治理效能。因此,以德治涵养自治,要通过乡村德治建设淳化民风、凝聚共识,增强基层农民群众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充分激发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让村民真正以“主人翁”身份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10〕。要通过农村思想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政治素养、文化水平、民主能力,在法律和制度框定的规则内理性参与村民自治。要通过乡村德治建设推动封闭乡土社会的传统道德文化开启现代转型,在对外来优秀文化的汲取中不断赋予传统道德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从而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而将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融入乡村自治,乃至融入整个乡村社会。
地摊经济是存在千年的经济现象,代表了人类一切商业活动的浓缩,也是人类最原始的买卖交易形态,因其门槛低、成本低且可操作性强而受众广泛,时至今日依旧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现代地摊类型复杂多样,售卖的物品、方式及买卖的时间、空间、地点等各式各样、不可胜举[1],本段据地摊摆放的时空特点对地摊类型做出划分,阐述并区分研究对象的时间、空间特征。
地摊摆出的时段和时间长度是划分地摊类型的首要依据。一般来说,地摊按照摆出的时间段可分为早市和夜市,顾名思义各地方将本地太阳升起、落下时的俗语起做地摊的名称。
地摊依据摆出的时间长度可划分成周、月、季的周期类型,人们常把这类地摊以“会场”“集市”等命名。常见的有瓷器古玩会场、农副产品展览会场、服饰类会场等,这种“会场”类地摊以季节性流动型摊位为主,并且集中将摊位布置在广场、展览中心及传统集会地点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周期性。民间地方传统俗称“赶交流”便是其中一例,交流会也称日用品交流会,并且依据不同地方特色不同的名称,在新疆叫“赶巴扎”,也和大理的三月街类似,一年中某月的固定时间在当地某个区域举办。
商场、底店出现以后,传统地摊逐渐就成为湮没在历史繁华深处的风景[2],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中央所提倡的“电商线下摊位”“平台+直播摊位”“品牌专营摊位”等诸多新型地摊形式成为城市新的风景线[3]。
地摊经营者是地摊主体,大多由普通的基层老百姓组成,如低技能劳动者、低文化水平人群等,他们为了维系家庭的全部生计,严寒酷暑,各自为生。
摆设地摊是城市失业者和进城流动人口的首选谋生方式之一,常见地摊经营者按摆摊原因可分为下岗工人、进城农民、个体创业者、兼职副业人群、才艺传承者和刑满释放人员六类,他们构成了城市底层的小底层群体,推动着大城市机器的运作[4]。
现代意义上的“地摊经济”指经营者在街道、广场等开阔场所自行组织摆设摊位以贩卖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形式[5],其关乎民生大计,包括居民消费、小商品交易、空间管理和城市文化等内容。
地摊经济一直以来被视为城市边缘经济,被贴以“非正式”“非正规”等标签,每谈起地摊经济,人们对它“又爱又恨”。
一方面,由各色“江湖”人物及大量种类各异的地摊以集市、商铺的形式构成了城市经济体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因“人间烟火”而深受百姓喜爱。
另一方面,地摊带来的环境、交通、食品安全等诟病也困扰着百姓的日常生活,被管理者视为城市治理的重点整治对象[6]。
2020年年初,“地摊经济被总理点赞”上了热搜,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相继宣布推出“地摊扶持计划”等关于地摊经济的新闻报道也一下子扑面而来,关于地摊经济的争论也层出不穷,一时间,全民摆摊成了时下热潮,但没过多久很多地方又开始整改地摊,“地摊经济”一夜间偃旗息鼓,更多的跟风者退出地摊。
疫情期间,动态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受到重创,实体经济受到重击,失业破产问题亟待解决。
其中,地摊经济所解决的问题可分两类:一类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另一类是周转库存积压,缓解供应链压力。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库存也消耗殆尽,传统地摊产生的脏、乱、差等问题接踵而来,加之受到监管部门和实体店铺的双重挤压,不得不选择退出。地摊经济繁华的昙花一现是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地摊与监管部门、实体店铺间本就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整洁,地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取缔,只被允许存在于特定的时间、地点。
鼓励发展地摊经济是一种短暂性或者阶段性的优秀政策,有助于失业群体能够迅速地找到渡过难关的机会和方法,在特殊的经济状况下,地摊经济的回潮是市场应运而生的选择,不仅在稳就业的路上是一剂灵丹妙药,更是体现我国经济政策灵活性的一种方式。
历史上,由地摊组成的集市是周边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心,是各种人员的集散地,随着现代经济发展,地摊由中心向边缘演化,并逐渐成为边缘的代名词。地摊所处的边缘位置一直以来是现代城市治理的难点,是城市暴力
的原点,为城市基层治理带来巨大压力。
空间上看,地摊经济的边缘格局是城乡中国二元结构中空间实践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20世纪7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遗留下的制度性经济问题。在城市历史蜕化空间中,进城务工人员陷入“待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的尴尬处境,为了在城市中谋生存,不得不从城乡“游离者”转变为流动摊贩[7]。
地摊经济历史发展路径一定程度上映射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政策的缩影,与国家计划经济下干预式治理思维到自由市场经济的改革路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5]。
地摊经济表现社会丛林中的真实生态,其经营规模小、社会流动性大、人口构成庞杂。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城市生物链底层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表现了现代商业活动的原始形态,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和业态使其在历史长河中得以保全和进一步发展。
地摊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市场演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管理者和市场的关系,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站在市场化改革的视角看地摊经济,肯定地摊经济的合法地位。“地摊经济”的经济范围广泛,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不断完善地摊治理的相关法规(见表1)。
依法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所以居民以摆地摊的形式谋利从本质上是居民通过自身劳动积极参与正当市场竞争获取经济收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合理合法,理应受到管理者支持和正确的社会认可[5]。
在文化方面,地摊包含的生活百态是市井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个主观主体之间诸多生态隐喻下谋取生机的摊贩从与巡街的城管上演着“猫鼠游戏”进化到两者心照不宣地进行“角色扮演”,位于社会底层的人民在城市边缘格局中努力契合社会运作机制,通过合理占有特定的空间位置谋取所需的生存资料。
有学者根据中国经验从城市地理视角切入研究地摊经济边缘格局划分问题时注意到人口和社会特征的变化因素影响了其早期格局的形成。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和社会特征的变化因素逐渐复杂化,使理论研究被社会学主导,形成宏观空间过程和微观社会过程两条研究路径[5]。
多个微观实证研究表示微观权力实现了边缘地带可治理化,默认地摊违规
摆放的行为,违背了正式制度和观念的规定,使其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各地摊经营者与管理人员、社区干部之间存在私下的利益链条,各个利益主体、暴力集团的首领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交换。一方面互相维持着各方的隐蔽交易;另一方面保持着各方的利益均衡。
地摊的积极影响体现在需求和就业两个基本点。首先,地摊经济满足了基层百姓需求,这种小微经济是百姓生活的润滑剂,也是城市微循环。例如,厦门自2019年积极试行“摊规点”至今,已建成各类“摊规点”50余处,提供摊位1150余个,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将城市文化、地方的风土人情传播开来。
其次,发展地摊的目的就是解决一部分底层劳动人民失业问题。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3—2018年全国新增就业70%为个体户,自成都3月出台政策允许商贩临时占道经营以来,截至2020年5月21日,成都3.6万个摊位已增加就业岗位超10万个,地摊有效分担了社会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规模庞大的城市流动人口的就业安置问题,实现创业即就业,几平方米摊位对于微小型创业者来说无疑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创业门槛和许多隐性成本,提高了创业者的生存概率。
发展地摊经济必然要面对地摊带来的如占道经营、劣质产品横行、脏乱差等各类弊端,涉及市场监管、城市道路规划、卫生监管等不同方面,牵连多方利益主体,致使治理成本高、落实困难、效果差等问题反复发生。
笔者结合地摊的商品经济属性和市场交换领域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从地摊的市场经济效率和其在市场中规范性、公平性两个不同立足点出发,挖掘诱发地摊痼疾存在的原因,以求从根本上剖析治理问题的痛点及治理逻辑。
地摊经济在市场经济方面的退步主要体现在:地摊经济所表现出的特征与经济追求效率的目的相反,是经济效率低下的表现。
一方面,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背景下地摊在其经济成本的基础上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极为有限,不具备网络效应的地摊发展水平低下,无法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另一方面,商铺和门市的存在可以显著降低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商品的质量、品牌评价、服务等信息在商铺和品牌身上都可以轻松获取,而地摊经济下,摊位的流动性极大增加了摊主的投机性,使其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购买服务、商品种类等得不到保障,这在经济层面上大大增加了顾客的搜寻成本,提高了出错率。
地摊经济打破了传统市场的规范性和公平性,过去中国的摊贩数量近3500万[8],在市场不规范的前提下大力提倡地摊经济。
一方面是破坏市场公平性的一种选择,地摊经济的火热变相产生大量不规范的无牌照、无质保、无责任“三无”经营现象,收割了选择遵纪守法的商家的利益。摆地摊成本低廉,营业门槛低,受到最直接且最大损害的是周边商铺所有者的利益,特别是同类中小型商铺。
另一方面是标准化、大体量的经济体向小作坊式经济倒退的体现。20世纪70~80年代,我国家庭式小作坊比比皆是,在小经济体量向大经济体发展转变的过程中,我国很多省市都以集中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形式,形成产业小镇和产业园区。
经济的发展要靠大企业的体量和效率做基础,地摊经济的盛行,相当于把资源整合过的集中型、专业化的产业,重新推回以前各自为盈,效率低下,资源分散的家庭式小作坊。地摊经济的火热可以解决一时之需,但不利于本地竞争市场对标准化和专业化的追求,因此,粗犷性地发展地摊经济不是长久之计。
城市管理是门需要因地制宜、精雕细琢、费大心思大工夫的精细活儿,牵一发而动全身,牵动的是全城上百万黎民百姓的柴米油盐。
如何提高地摊区域商品、服务交换的效率,让地摊发展遵循规范性和公平性的发展规则,明确允许老百姓摆地摊是治理水平的回归,不管是旧中国,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姓为了生计在街头贩卖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经济行为。
城市地摊发展历史悠久,随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地摊经济与城市未来发展计划的匹配度决定其存亡兴替。结合中国超一线城市和一二三线城市的发展情况看,多数城市不具备对地摊“一刀切”的条件和能力,因此,进行地摊治理时的政策导向和配套的路径研究变得尤为重要。
城市管理者在制定政策时因地制宜地将弹性理论融入政策的制定中,树立
柔性治理理念,将各类摊贩的需要纳入治理思想中,协调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博弈关系,以高效指导政策落地、执法行动的实施。
相应的,搭建地摊“微治理”平台,用规范性政策文件实现“治理+服务”的双重发展目标以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以明确为什么要治、怎么治、标准是什么的治理指导思想,达到解决地摊乱象的目的,规范地摊经济发展的形势。倡导地摊经济需要权衡其伴生的社会秩序价值与经济效益价值,从根本上治理源生痼疾与优化营商环境[9]。
弹性实际是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体现,将弹性理论应用到社会治理中,是社会治理的新趋势[10]。城市地摊弹性治理可解释为城市管理者对地摊政策的“柔性”运用。
一方面管理者思考和设计如何将地摊管理制度弹性化,着眼于规范化摆摊,取代固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如按道路不同等级、区域不同时间来规范不同类型的地摊小贩,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
另一方面管理者在执行管理职能时全面落实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杜绝暴力执法。将地摊管理制度建设成兼具人情味与规范性的“中式特色”,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弹性的治理机制配合处置机制,可以缓解单一政策机制下地摊主与城市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既给予摊主良好的发展空间,合理打造城市夜间场景,又有效缓解地摊经济中乱摆放、乱经营的问题,减少了城市空间治理中人力、物力成本,节约财政支出,进一步探索积累平衡市容市貌与地摊小贩利益的管理经验。
原始生态下地摊治理主要通过政策推行与城管执法达到治理目的,这样的治理方式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大部分摊主文化水平较低,无法满足理解、落实政策的目的,就算有人为其解读,也会发生利益驱使下的侥幸心理,无法达到管理的目的。
另一方面管理者与摊主接触次数较少,致使出台政策存在与地摊现状脱钩的现象,由此产生大量信息不对称和曲解政策行为,即使管理者出发点和管理方式正确,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较大阻力。为此,有必要创新固有管理方式,搭建地摊“微治理”平台。
“微治理”包含了微应用和微平台两层内涵[10]。微应用指利用社交、工作等类型App搭建线上交流、信息反馈平台,形成摊主、管理人员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网络地摊模式,摊主通过App注册身份信息、摆摊位置、产品类型;管理者通过App与摊主交流沟通,利用配套设施进行实时监管、高峰期引流;消费者通过App反馈商品质量、食物品质、管理意见等。
微平台是指划分社区、街道等社会基本单元。制度上,管理者承认摊贩对公共区域的合法使用权,明确公共区域使用权不仅包括临时设摊经营,还包括使用后的清洁维持工作[11]。
实操上,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为精细化、智能化的地摊经济管理奠定了技术基础[11],管理者使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技术、工具统计分析单元流量、数据特征,与社区工作人员搭建协同治理体制,包括建立健全地摊监管、摊主征信管理等,引导完善地摊商品结构等内容,构建线下智慧地摊治理新形态。
地摊虽小却是一个江湖,是草莽英雄并存的城市边缘空间,其空间形态及构成因素复杂多样,监管困难,既要为百姓谋生,保证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又要兼顾多方利益,绝非易事。
地摊经济的管理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部分[12],深入推进城市“柔性”治理的关键在于改变传统政府和居民的关系,将居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不同形式流动人群等多元主体融入城市治理的环节中,形成多元主体共商共治的局面。
城管与摊贩的固有矛盾产生于传统地摊管理模式中,摊贩独立于城市受管理人员编制外,游离于系统化管理监督体系边缘,而城管则在编制,工作完成度与绩效挂钩,并受明确的条例监督,两者为了谋生不得发生冲突。
在多元主体共商共治的局面下,管理者承认地摊经济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中“非正规”经济存在,把摊贩的地位由从前的被执行者转为附属执行者。城市策划者在进行区域规划时要把摊位规划考虑在内,在编辑管理制度时为摊贩建卡立档,把区域摊贩信息编辑成册,用“白话文”编辑地摊通知文书,为摊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此外,包容地摊的“非正规性”“非经济性”存在并不代表不取代,放任地摊经济的自由发展,而是协调多方地摊参与者利益,将地摊发展看作城市发
展的一部分,城市发展历史、文化特色中的一环。
城市管理者是执行政策文件的主体,在贯彻落实地摊诟病治理文件,对新制规范形成全面立体的认识时,需要因地制宜,依据应然规范框架将地摊经济治理规范性,形成包含事前合理规划,事中落实服务、监管,事后问责三个阶段的地摊治理规范框架。
地摊经济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与发展逻辑,要治理摆摊所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要配套与之相符的政府治理的高度[13]。规范性文件遵从应然架构,可以更科学、有效的明晰地摊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客观性问题。
城市管理者做好服务型角色,转变对地摊经济的固有态度,从原先简单的管制和查禁,转向服务和引导角色,改进文明城市评选期间对地摊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地摊问题与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相辅相成。地摊经济是解决弱势群体自雇就业的有效形式[14],也是社会弱势群体获取收入首选的线下平台。
随着中国国民教育水平上升,中国出现了一批有知识、有技能的新一代摊贩,他们有了品牌意识,不再活跃于大街小巷,而是选择在广场、集市上定摊经营。与此同时,旧摊贩迫于竞争压力,为了抢占“有利地形”,不得不选择流动经营,违规占道。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再就业制度可保证摊贩一定的生活质量水平。具体措施可从以下两处入手:一方面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就业补贴岗位,用以缩减摊贩数量;另一方面提高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劳动技能培训,增加摊贩的竞争力和整体素质。两者相辅相成,既保障了旧摊贩基础生活水平,缓解出摊压力,又有助于新时代地摊模式的成长。
地摊如何治理不能一概而论,每一城每一域都有自己的发展状况和规划,众多学者立足于不同角度钻研城市治理的方法,为城市管理者出谋献策,地摊治理关键性问题不只是“how”的问题,还有“when”和“who”的问题。
文明城市评选期间,管理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整治城市地摊现象,设立专门规划的区域摆摊,整改大量不规范的摊位,使路边、天桥、商铺周边的地摊整齐划一,但这番情景维持不久,地摊问题在评比结束后或管
理真空期便呈爆发式增长。
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长久以来成了城管与摊贩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也成为地摊治理一个新的治理难题。
纵观地摊在新中国成立至今演化风云的历史长河,从市场经济下“全民地摊”逐渐发展至简易商铺下的“部分取代”再到经济整改后所需的“全面取缔”,地摊经济的历程汇集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缩影,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地摊有着不同的治理方针,如何做、何时做及谁来做的“3w”问题考验着每一位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既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新时代提高思政课育人质量的必经之路。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在不同教育阶段具有不同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但理论依据与精神内涵高度一致。因此,思政课既具有阶段性,又具有连贯性。
由许瑞芳编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时代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一书,首先从一体化建设的理论支撑、发展基础和教育学依据三方面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进行学理阐释。然后,在分析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编写依据、文本内容和呈现方式的基础上,厘清各学段思政课教材内容的衔接现状,进而把握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总体情况。此外,分析总结了其他国家的“类思政课”一体化设置经验,并针对我国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提出相关建议。最后,从顶层设计、互动平台、师资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方面提出推进我国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具体路径,并立足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探讨大中小学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以打造“大思政”育人格局。
思政课一体化虽已成为趋势,但理论与实践仍存在一定距离。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主要面临以下三方面问题——
其一,思政课教学体系缺乏衔接机制。从课程目标设置来看,虽然大中小学思政课各自有不同目标,但在具体实践中,对总目标的贯彻都不够彻底,教学目标存在模糊与重复的现象,未能形成阶梯式教学体系。从教师队伍来看,不同阶段思政课教师只专注于本学段教学,中小学教师缺乏为学生大学接受思政教育打好基础的意识,大学教师不了解学生过去学段的学习情况,因而教学缺乏衔接,各学段思政课教学相互割裂。
其二,思政课教材内容缺乏系统性。教材是教学的依据与基础。目前,中小学思政课教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大学思政课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负责编写各学段教材的学者之间缺乏交流,主管部门尚未对大中小学教材进行有效的规划。同时,沟通缺乏,导致不同学段课本频繁出现重复性内容,不能满足学生对新知识的好奇心,打击了学生学习思政课的积极性。教材缺乏系统性,学生难以构建思政理论知识体系,弱化了思政教育效果。
其三,思政课课程评价标准不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程评价方式通常都是以笔试成绩为基准,考核内容以课本知识要点为主。成绩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但并不具备实践意义,难以评估思政课程是否对学生的言行、道德产生了正面影响。此外,应试体制下学生学习思政课通常处于被动状态,缺乏内在性学习动力。
结合该书可知,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搭建思政课教研对话的互动平台,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针对上文提及的思政课一体化所面临的诸多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人手而加以改进——
其一,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思政课一体化衔接机制。一方面,思政课教学要明确课程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国家政策方针,发自内心地爱国、爱党、爱人民。不同学段的思政课教学目标要结合学生认知水平,做好细化和衔接。例如,小学阶段重点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中学阶段重点打牢思想基础,大学阶段致力于提高学生政治觉悟。另一方面,以教师为中心,搭建思政课一体化教研平台,将不同阶段教师聚集起来,开展跨学段教研交流。各级政府可以推动成立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师共同体,有序推进思政课教学。
其二,思政课教材编写在体现层级性基础上,做好纵向衔接。为了实现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要制定一体化思政课课程标准,编制体现阶段性的课程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体系,既充分考虑学生接受能力,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教材委员会应发挥组织影响力,引导不同教材编写单位形成协同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思政课教材衔接度。
其三,大中小学创新思政课课程评价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思政课评价标准向综合素质转变是当下发展趋势,其内容既包括以往的知识内容掌握能力,也包括道德素质、政治觉悟及实践能力。对此,应扩大评价主体范围,邀请其他科目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思政课评价,并创新评价形式,如谈话、学生互评、自我总结等。学生前一学段思政课评价结果及其细则应统一纪录在相应网站或档案中,供下一学段教师施教时参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产业也进入了非常重要的发展机遇期。作为中医药种植大省,甘肃中医药产业优势还未完全彰显。为此,甘肃省统计局与甘肃中医药大学联合组成科研课题研究小组,着力研究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脉络,以求打破发展瓶颈,助力甘肃中医药产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课题组先后到张掖市、武威市、定西市、白银市、临夏州、陇南市、兰州市等地进行调研,了解甘肃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研究方法,提出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使得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不仅为增进人民健康做出贡献,而且成为生态产业的“新名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新良方”。随着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增大,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以及中医药服务等全产业链得以快速延伸,中医药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政策支持环境优化,融资支持力度加大
近年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相关政策规划的相继出台,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拥有了政策支持与金融保障的良好大环境。为抢抓机遇,甘肃省逐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综合运用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等,改善融资渠道,不断加强对中医药产业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重大装备应用的融资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发挥引导作用,推动甘肃中医药产业持续发展。
(二)中药材种植规模扩大,种植基础加强
目前,甘肃省中药材种植面积位居全国第一,家种药材品种和规模化种植品种呈不断增加趋势。
202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420万亩,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40%,中药材种植总产值接近16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超过440亿元。同时,立足资源禀赋,甘肃省加快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建成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共18
万亩,中药材规模化产业布局基本建立,中药材种植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三)中医药加工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升级趋势明显
近年来,随着甘肃省各地中药材加工生产企业的大量涌现,逐渐培育出一批道地药材大品种和大品牌中药骨干企业,推动中药材产业集聚发展。此外,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要素基本完备,全省中药材加工生产总产值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截至2020年,甘肃省中成药加工总产值达到50.14亿元,较2018年增加了19.43亿元,同比增长38.8%。同时,中医药加工的品种增加,产品从初级加工向深度加工转型。
(四)中药材市场建设步伐加快,销售途径拓宽
目前,甘肃省已建成多家规模较大的中药材专业市场,包括甘肃中药材交易中心、陇西首阳中药材市场、渭源渭水中药材贸易中心等。建成卓尼、宕昌理川等10个中药材专业市场和产地市场。2020年批发收入为34.18亿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6.82亿元,增长49.2%;2020年零售收入为6.29亿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0.93亿元,增长14.8%。
(五)中医药服务稳步推进,服务容量扩展
随着医养康养产业的发展,中医机构服务模式的优化,政府和社会对中医药医养康养、体医融合、养生保健旅游等新业态领域投资力度的加大,促进甘肃中医药服务产业发展快速推进。2020年甘肃中医医院诊疗人次为1056.5万人次,与2014年相比增加316.6万人次;甘肃中医医院床位数为27524张,与2014年相比增加9863张,年均增加1644张。
(六)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增加,实力逐步增强
甘肃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逐年增长,2020年甘肃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为32117人,与2014年相比增加16837人,年均增长2806人。其中,2020年甘肃中医类医院机构人员数为29450人,与2014年相比增加16569人,年均增长2761人;2020年甘肃省中医类诊所人员数为2559人,与2014年相比增加413人,年均增长69人。
在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经济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下,甘肃中医药产业迈入发展新阶段。在发展过程中,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呈现出其特有的资源、环境、市场、文化等不同因素主导的中医药产业多元化发展模式。根据实地调研,立足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状况,将其归纳为产业单一型、产业优势型和产
业完整型三大类九种主要模式。
(一)产业单一模式
(二)产业优势型
(三)产业完整型
综上,根据各区域具有或能够培育的资源、环境、市场、文化等因素优势,当前甘肃省适宜发展、推广应用产业链相对较长或相对完整、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医药产业优势型和产业完整型模式。
当前,随着中医药产业发展上升到国家和全省的战略高度,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笔者应用AHP、SWOT分析模型对当前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进行了综合评价,重点对优劣势和发展机遇进行分析。
(一)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优势
(二)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劣势
(三)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机遇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发展中医药产业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国家连续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甘肃省正处于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充分分析研究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对加速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极为重要。
(一)将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2015年以来,国家密集推出多项产业政策,从顶层设计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2017年2月,为推动甘肃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国家同意甘肃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依托甘肃中医药产业优势,打
造传播推广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平台。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发布为甘肃中医药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甘肃省主动将中医药产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农业、旅游、文化产业等各个领域添加中医药元素,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中医药产业发展与医药健康工业、医药健康服务业等的融合发展,出台了多项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二)发挥中医药产业的经济效应
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进程,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推进陇西文峰镇和首阳镇、岷县当归城等中药材集散地等区域性交易中心和中药材集散地建设,形成西部最大的集药交中心、加工中心、仓储中心、货运中心、信息中心、会展中心、度假中心、服务中心为一体的中药材经济开发区和全国最大的当归交易中心。
推动中医文化、养生保健、医疗旅游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甘肃六大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产业,加快养生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与不同国家的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合作。
(三)发挥中医药产业的社会效应
强化民众健康理念,加大中医药产业宣传力度,在健康中国背景下,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性,为中医药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利契机。发展中医药产业,增加药农收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延伸产业链,制定鼓励药企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带动地方财政收入增加。
推动更多的优质就业,加大财政补助工资等政策措施,吸引医学类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单位工作,通过新兴健康服务业,拓展就业渠道。
(四)发挥中医药产业的文化效应
加快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精品。汇集古代中医药文化精华,融合当代科学文化和中医药学术最新成果,创作包括图书、影视、音像、电子读物、动漫等形式多样、科学实用、健康向上的中医药文化精品。保护传承中医药文化,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保护、利用中医药文献资源。加强对中医药古籍文献、陇派名家名说、名药名方、历代医家医案的整理和深度挖掘。
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和技能,在基层群众中,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和技能,提高民众对中医药的认识和满意度。实施甘肃中医药产业品牌战略,依托甘肃省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中医药文化资源,深入发掘陇医文化的品牌优势。
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对外传播,积极派全省中医药专家走出国门,开展中医药文化交流,并吸引海外留学生来甘肃接受中医药教育,不断提高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国际影响力。
(五)发挥中医药产业的生态效应
目前,为了规范中药材种植,甘肃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中药材种植管理,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让中药材种植经济生态效益实现双赢。根据《关于开展中药树造林活动的通知》,鼓励发展生态中药树种植,逐步调整完善生态中药种植补助方式方法,突出中药树种植生态效果。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通过行政和立法双重渠道,加强中药资源濒危物种保护,研究寻找珍稀濒危藏药材资源代替品。
合理规划中药材种植。根据《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合理规划中药材种植。
全面贯彻中医药产业新发展理念,推动中医药产业进入新发展阶段,着力构建甘肃省中医药产业新发展格局,是对全省中医药产业未来发展的要求。笔者按照通过调研归纳总结、推广应用新型中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助力提升中医药产业链整体水平的目的,着重对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
遵从中医药发展规律,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明确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确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实施阶段和步骤。转换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服务型政府管理职能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强中医药行业组织建设和监督,强化中医药产业经济布局和战略支撑,加快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步伐,不断提高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水平。
(二)推进中医药种植业稳步发展
积极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确保中药材质量,提高“甘味”中药材品质。在加快中药种子种苗质量标准研究,完善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
提升陇药质量上下功夫。
(三)推进中医药工商业稳步发展
提升中药商品贸易体系,加强中药材主产地交易市场建设,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以全省现有骨干中药企业为基础,努力打造一批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开发一批“甘味”著名新品,增强中医药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中药材流通与电商融合水平,充分利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培育中药材网货品牌。
(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推进构建个体化、精准化、智能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行业准入和考核制度,鼓励支持中医药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加快中西医结合发展,围绕优势病种,建立“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中医医院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保护,办好相关藏、蒙等医药的品牌活动。
(五)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和引进政策
优化基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结构,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拓宽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渠道,加快搭建宣传甘肃推介,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窗口、桥梁和纽带。
(六)不断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加强中医药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生产,开发以甘肃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新药、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鼓励药膳配方、药妆等与中医适宜技术相关健康产品研发。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加快推进中药新药创制、中药大健康产品及中药饮片的研制。
(七)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完善中医药参与应急管理的政策体系,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应急和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成立中医药防治专家组,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协同救治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八)全面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大力推进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若干个岐黄中医学院和中医中心。加强中医药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适宜国际交流中医药从业人员交流,着力打造好“敦煌医学”“岐黄故里”“千年药乡”等双语网站。加快提升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对接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痛,腐败会导致亡党亡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极大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而“腐败”对高校而言,也是一颗巨大的“毒瘸”,腐败严重浪费了高校宝资的资源,影响了高校的风气,阻碍了高校对人才的培养。如果不及时遏制腐败,也必将导致高校的灭亡。因此,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提高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质量的核心,也是营造良好的校园风气,促进高校的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
仍然需要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在公开相关信息以后,很难及时地获得师生的反馈,因此群众参与度也相对较低。其次,高等院校并未全面落实监督制度。由于纪检监察部门没有严格遵循既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因此也存在“表面化”现象的问题。考虑到高等院校的师生党员并未全面地了解党务工作,因此党员的作用也很难得到充分的发挥。
使权力得到更好地约束,必须要合理地应用制度,但是根据大部分高等院校制定的相关制度可以看出,这些制度的制定仅仅是针对内容进行了强调,并未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制度的作用便很难得到发挥。到五是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党风廉政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权力产生一定的制约,假如权力缺乏监督,将会导致腐败的现象层出不穷。目前来看,由于高等院校顶层领导人员的权利有较高的集中度,同时对这些人员的监督不足,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出现了多种问题。高等院校腐败事件的高发领域包括基础建设、招生管理、物资采购等,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不足。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谋取更多的私利,往往会通过收取贿路或贪污经费等方式来达成个人的目的,导致他人及学校的利益受损。与此同时,高等院校纪检机构在监督上级领导方面仍然有一些不良的情绪,由于“畏难”便放松了对上级领导的要求,而高等院校内部的师生在监督领导方面也缺乏合理的途径,因此腐败的现象在高等院校中便层出不穷。
课程思政是指以课程为基础,以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为根本,深入挖掘和融入思政元素,通过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对大学生进行显性和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来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课程思政主要采用隐性教育方式,实现春风化雨式育人。高校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
近年来,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显著,它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由专门的政工人员开展的“孤军奋战”模式向全员育人转变,由传统的单一思政课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向包含专业课和综合素养课在内的全课程转变,但在其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为基础工作”[2]。
课程思政的效果。这就需要专业负责人站在专业层面从整体上统筹各门课程的思政元素融入点,更需要学科负责人从学科层面统筹各个专业及其所开设课程,科学设计,把思政元素合理分布到各门课程中,实现“课程—专业—学科”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
思政建设。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①。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顶梁柱,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国有企业反腐工作,特别是对于国有资源管理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尤为重视。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构建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国有企业腐败治理效能,对于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具有长期性与复杂性。从成效来看,在国有企业领域中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还任重道远。现根据前期调研掌握的数据,结合中央纪委、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历年公布的数据及相关材料,对国有企业腐败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一)手段隐蔽
结合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的案例来看,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行为的腐败案件多发且频发,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收购重组、投资入股、招标投标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利用企业监督与管理存在的漏洞和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条件想方设法“钻空子”、打“擦边球”,以奖励激励、商务活动和为职工谋福利等借口从中谋取违法利益,手法颇为隐蔽,同时也为调查取证与定性处理加大了难度。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通报的案件,发现国有企业腐败形式存在现金、改制、分红、重组等多种手段,且案件数额急剧增加,加之过程中涉及权力的分配和让渡,腐败问题并非在受益人所属的国有企业直接发生,更多的是采取“嫁接”的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和产生权力寻租,因此难以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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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5篇)2022年10月调研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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