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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一肩挑”后加强村“两委”建设的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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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实施“一肩挑”后加强村“两委”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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