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自查报告

2023-11-16 10:26:11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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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了解各科室岗位廉政情况,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区关于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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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了解各科室岗位廉政情况,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区关于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区审计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本局工作职责,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认真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最大限度减少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

区审计局积极落实区纪委监委廉政风险排查要求,把查纠岗位廉政风险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抓好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抓好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立即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以此次廉政风险排查为契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时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到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整治是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全体干部要坚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形成清正廉洁的从政观。

二、落实岗位责任,全面开展自查

区审计局不断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岗位廉政风险自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工作。

经自查,领导班子成员共排查出9个廉政风险点,分别是:

局长: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有关规定;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以权谋私。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违反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使用规定;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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