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内资料★请勿外传
目录
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5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
群内资料★请勿外传
目录
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5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坚强保障56
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81
为广东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81
坚持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尽责107
推进江苏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07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132
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32
忠于职责使命 勇于担当作为159
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浙江篇章159
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190
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90
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障190
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217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17
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39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67
全力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267
邓修明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306
深化改革创新 担当时代使命329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29
忠诚履行职责使命348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48
奋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369
高质量发展369
聚焦清廉杭州建设忠实履行职责使命389
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89
推进改革创新强化担当作为410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10
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28
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都市区提供坚强保障428
强化政治担当 扎实履职尽责453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53
艾文志同志在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470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80
在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496
打苏区牌 走生态路加快建设粤北门户城市510
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建设粤北门户城市538
在中共南雄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上的讲话562
韩军同志在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 568
韩向晖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581
郝明东同志在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589
在昌平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597
市委书记柴伟在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604
在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610
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622
王为明同志在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634
在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649
吴锦同志在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658
吴锦同志在市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667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683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跨越提升提供坚实政治保障708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郝明东在乡镇街道纪委工作调度暨年中履责述职测评会上的讲话721
在中共岚县第十四届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728
县委书记贾京磊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742
张爱国同志在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751
忠诚履行职责 践行“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新时代迁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758
张占林在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773
张占林在区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787
在中共宁乡市第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816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1日)
赵乐际
我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今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领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蹄疾步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研究落实意见和举措;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先后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进行专题学习,带动全系统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题,梳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召开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举办中央纪委委员研讨班,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扎实推进。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方面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坚守职能职责,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彻底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的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立足职责定位,参加调查督办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7万件,处分2.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29人。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中央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91人次。
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中央纪委网报刊开设专题专栏,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阐释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全党宣传工作格局,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立案审查调查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制作播出专题片《红色通缉》。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宣传,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宣传优秀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事迹。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发声,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发挥网报刊一体优势,创新体制,创新平台,创新表达,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建立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口专项协调小组加强调研、指导、协调和服务。各地区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6.1万个、转隶干部4.5万人。完成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交接工作,并建立档案。中央纪委会同全国人大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编办等单位,认真做好组织、人事、法律准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依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各级纪委监委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改革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整派驻机构设置,统一设立4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29家单位。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企业纪检监察组或者监察专员办公室,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将中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明确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接受高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双重领导,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党组政治作用。推进驻相应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高校纪委书记进行考核,会同地方纪委加强对高校纪委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各省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向机构改革后的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体系日益完善。
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全系统改革的指导,推动地方纪委监委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起草制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30余项法规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制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明确监察对象范围和管辖职务犯罪罪名。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制度规定,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巩固深化巡视巡察工作
巡视巡察工作扎实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颁布《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确定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贯彻规划推进会、14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开展1轮常规巡视、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共巡视27个省区市、18个中央部门、8家中管企业和2家中管金融企业党组织,首次将10个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范围。各省区市党委和中央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修订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对200个市、1040个县、1416家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有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把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加强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推行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和巡视后评估制度,提高全覆盖质量。中央巡视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万件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巡视中,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巡视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全部反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探索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未巡视地区对照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即知即改,拓展延伸巡视整改成效。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不断强化。
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以巡视带动巡察工作发展,全国市、县两级共巡察12.6万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97.5万个,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9万件,推动查处3.6万人。建立完善党委书记和书记专题会听取巡视巡察汇报情况和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等制度,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已有14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中管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党委)建立巡视制度,23所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探索建立巡视巡察数据管理平台,推进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以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完善重要节点值班报告督办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督查调研组深入开展督导。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推动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中央企业商务接待等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7批50起典型案例;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6.5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2万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意见,重点整治在学习传达党中央精神方面不求甚解、照抄照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在文风会风及检查调研方面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效果等突出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问题集中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13起典型案例,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深刻把握纪律建设新要求。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具体化,突出政治纪律,划出纪律红线,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深入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进行调研督导,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培训研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党纪处分条例纳入教学内容,推动形成学条例、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强化日常监督。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设立监督检查室,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既坚持纪严于法,又把握纪法协同,实现执纪执法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搭建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从变化中把握趋势、改进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7万件,谈话函询34.1万件次,真正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发挥。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173.7万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0.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3.6%,对如实说明情况且被反映问题不实的党员干部予以采信并反馈告知;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49.5万人次,占28.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次,占4.7%;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5.5万人次,占3.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教育帮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7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全国共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党委全过程、常态化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赖小民等手握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的“内鬼”;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挖出李贻煌等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多措并举深化反腐败工作。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行为。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深入开展追逃追赃。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参与全球性政党高层对话,加强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打造中老铁路等廉洁建设示范工程,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中非合作论坛等多边框架下国际合作,推进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配套法律法规,2018年与16个国家商签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瑞典等国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引渡合作。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举办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召开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与白俄罗斯、越南、老挝、泰国和港澳地区等商签合作协议,深化与美国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强行遣返外逃人员取得积极进展。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开展“天网2018”行动,发布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追回1335名外逃人员,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名,追回赃款35.4亿元,宣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纪委常委带队到困难矛盾集中、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地方开展调研,召开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1万件,处理17.7万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1起典型案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地方开展现场督导,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及时约谈、督查问责。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市、县纪委监委开出问题清单,坚决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全国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5万件,处理30.9万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参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全国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增强履职本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省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带动全系统转变优化职能,更好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坚持畅通渠道和严把入口相结合、教育培训和实践培养相结合、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相结合,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3.7万人次。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推进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加快建设信息查询平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强化自我监督。中央纪委常委会修订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认真清理,对作风飘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坚决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2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9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余人,清除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
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任何时候都放松不得。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繁重。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深化“三转”不够到位,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4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这一关乎党、国家、民族命运的历史性决策,同时决定“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党中央深刻指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忘初心使命,勇于开拓进取,与时代同奋进,与党和人民共命运,在拨乱反正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有力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启航;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探索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回顾40年来的艰辛探索,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必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重要遵循。
——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工作的根本目标,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在新时代,我们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行稳致远。
——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社会革命,而且能够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两大革命”相互推动、相得益彰,伟大的社会革命锻造和成就了伟大的党,党的自我革命保障和推动了伟大的社会革命。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肃政治斗争。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要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在新时代,我们要更加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奋力破除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使党在勘误纠错中强身健体,在解决矛盾问题中净化纯洁,在守正出新中实现升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必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支持开展工作;始终坚持让群众评判,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为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立场。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冷静清醒、客观准确的判断,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败斗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同向发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遏制腐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在新时代,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永不变质、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坚持不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推进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重大责任。在新时代,我们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以史为鉴,方能与时俱进。回首40年,纪检监察事业波澜壮阔、成绩卓著;展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仍需奋斗。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倍加珍惜、自觉运用40年来积累的经验,在新的历史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
3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各自实际工作中去;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稳”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稳扎稳打,分清轻重缓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进”就是要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着力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努力方向,要持续深化“三转”,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在坚持实事求是上下功夫,精准把握、统筹把握、辩证把握,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势越是复杂,越要听从党中央号令。要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和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变为现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完成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法规,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要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研究巡视成果运用办法,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和完善党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巡视巡察领导体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出台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巡视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巡视巡察办公室职能。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我们党长期执政必然面临被腐蚀风险,必须相当清醒、相当有意志力,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深化多边双边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发挥中央和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对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做好因公牺牲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9日)
傅奎
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总结我省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刚才,省委书记杜家毫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各级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第一年。省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气象更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两个维护”自觉性明显增强
省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通知》,组织县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轮训,将学习抓紧抓实。党员干部思想武装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两个维护”作为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扰乱网络生态的案件,坚决查处下塞湖矮围问题,对违规举债、扶贫不力和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严肃问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中央政令畅通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治理效能初步显现
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我省各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精心谋划,靠前指挥。各级纪委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人大机关、组织部门、编制部门、政法机关等积极协作,广大涉改干部听从指挥、步调一致,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各级监察委员会如期挂牌、顺利运转。
各级纪委监委把握改革目标任务,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强化职能权限配置,优化人员编制配备,在省、市两级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加强监督执纪一线力量,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28个制度性文件,加强监察运行实践探索,全要素试用各项调查措施。政法机关围绕改革出台9个制度性文件,省检察院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着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巡视巡察作用进一步彰显
以中央巡视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省委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积极配合中央巡视,主动整治突出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针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制定“约法三章”,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担当,召开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进行部署,建立领导干部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常态化机制,省领导带头承办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出台禁止“提篮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把问题改彻底。整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得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肯定,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推介。
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省委分两轮对14个市州、22个县市区、16所本科院校开展常规巡视,对5个驻外办事处和2个省属金融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突出政治巡视巡察,查找政治偏差,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2117个,移交问题线索698件,提出整改意见3164条。压实市县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市县巡察机构共对2706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加强巡视整改常态化督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见实效。
(四)严格执行“约法三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明显
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违反“约法三章”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全省共查处问题23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0人,免职101人,补缴违规公款吃喝费用7257万元,纠正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68.5万平方米,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3416.6万元。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责令停业、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餐饮单位1112户,公款吃喝之风明显收敛。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减少督查检查考核项目的要求,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明察暗访,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涉企服务工作。坚持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会同省文明办在全社会倡导除陋习、树新风,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332个、处理463人。
(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常态化监督网络逐步健全
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督促干部就谈话函询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强化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开展廉政“画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面升级电话网络举报系统、监督执纪问责系统,实行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加大公示公开力度。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完善领导机制。派驻机构加强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推动高校纪委书记交流任职,积极探索高校纪委交叉检查、联合办案等方式;向21家省管国有企业委派纪委书记,开展“普谈普查”专题活动,高校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指导92家省直单位设立机关纪委。大力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省第一、二种形态运用同比上升60.3%、14.9%,监督执纪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
(六)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反腐败斗争夺取压倒性胜利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省共立案29429件、结案28290件、处分27503人,同比分别增长18.4%、13%、11.7%。立案审查省管干部96人。特别是从严查处了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案件,严肃查处王华平、周国利等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的案件,严肃查处陈三新、谢立等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赵文彬、谭元生等权色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谭润洪等“围猎”与甘于被“围猎”交织的案件。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投案自首和主动交代问题的人数同比增长5.8倍。“天网2018”湖南专项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专项整治,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相关要求被纳入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开展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推动出台规范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等制度规定。督促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广泛开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公开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七)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省委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五级书记抓作风的工作机制,分片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省委常委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调研。省纪委召开2次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直查督办重点问题线索118件,对工作不力的6个县进行约谈。总结推广基层经验,聚焦一盏灯、一条路、一栋房、一口井、一张床等民生项目,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治理。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903件,处理27844人,涉及资金3.8亿元,退还群众7551.9万元。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等专项整治,全省减少教辅征订额20亿元。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彻查文烈宏等案背后的腐败问题,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4人。
(八)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鞭策纪检监察干部以担当诠释忠诚。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交流,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举办“政协委员走进省纪委”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全省共立案查处310件、处分297人。省纪委对3名送钱送物谋求职务升迁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出撤职处理并向全省通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净化、修复政治生态任重道远;“四风”问题树倒根未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形势下政治能力、业务本领亟待提高,执纪水平、纪律作风还需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必须自觉运用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并不断适应新的要求。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通过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始终坚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坚持治标治本一体推进的战略路径,严厉惩治与固本培元相结合,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和省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精准履职水平,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政治监督
“两个维护”是新时代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准则,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职责使命。开展政治监督,首先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着力纠正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着力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在防止“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上加强政治监督,严禁搞“山头”、架“天线”,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着力纠正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敬畏、不在乎等问题。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加强政治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纠正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将主体责任记在心头、扛在肩上,着力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二)深入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下大气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大敌,要从讲政治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要围绕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意见》明确的16种情况,突出政治纪律要求,抓住工作浮于表面、不负责不落实这个症结,加大对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矛盾上交、责任下卸,搞假经验、假典型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差别化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等问题,从严规范检查考核、调查研究等活动。坚持以上率下,从省直机关改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纠治。对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巩固拓展纠“四风”成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寸步不让执行“约法三章”,把日常检查与重要节点监督结合起来,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一桌餐”等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决不让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深入整治“提篮子”、在金融和涉砂涉矿等领域违规谋取私利问题。要认真执行省委关于禁止“提篮子”和禁止在金融领域谋取私利的规定。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来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严加教育和管束,发现以自己名义“提篮子”的,必须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纵容、放任自己的亲属亲友“提篮子”的,对发现问题不抵制、不报告甚至擅自办理的,一律从严处理,坚决刹住打着领导旗号办事这股歪风。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严格按“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问题作出精准处理,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对情况不清的抓紧甄别,形成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深化改革,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对市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积极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实现县乡一体、分片管理、联动协作的内涵式发展。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队伍,确保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和具体指导,建立健全常委(监委委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具体联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派”的权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派驻全覆盖以后机关纪委的建设。支持非公企业党组织成立纪检组织。派驻机构要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干部,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本领域、本行业特点,抓住症结问题,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巩固并发展工作局面。
进一步完善监察体制。以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要素、宽领域推进监察实践,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等工作规则,整合、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纪法贯通。加强法法衔接,进一步细化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不起诉复议等方面规定,厘清履职边界,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做细做实监督职责,全面提升监督质量
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加强对省直、市州、县市区一把手的监督,重点监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廉洁自律情况。越是领导干部,越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
强化日常监督。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坚持从点滴做起,从隐患抓起,盯紧看牢八小时以外特别是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防止干部被“围猎”。加强对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一一“画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高运用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的比例,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要唱主角、扛主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工作,同志之间要经常相互提醒,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纪检监察干部要唱黑脸、当包公,不怕得罪人,满腔热情帮助同志,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凝聚监督合力。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推动“四个全覆盖”相互衔接。做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五)协同推进巡视巡察工作,构建一盘棋格局
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以“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为标杆,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为重点,紧盯影响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分类推进巡视巡察,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年内完成60个单位的常规巡视任务,适时开展机动式巡视。按照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县年度巡察任务。
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制定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实施办法,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规范省直单位巡察。运用对口巡、交叉巡、提级巡等方式,着力在组织实施、对象覆盖、监督重点、信息互通、成果运用等方面实现巡视巡察同频共振。党委(党组)要把巡察利剑牢牢抓在手中,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选优配强人员力量,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巡察力度。通过“巡乡带村”等方式,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
抓铁有痕推进整改。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尾巴。研究制定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进一步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对整改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从严问责。
(六)有力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狠抓惩治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惩不贷。强化系统办案思维,分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选人用人、执法司法、金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违规举债、工程建设项目超概算等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企业主人身、财产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推进“天网行动”,加强重点个案攻坚。
强化标本兼治。既要惩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人,更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帮助教育我们的同志少犯错误或改正已有错误。坚持一案一总结,透过个案找准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教育、明底线。深化廉洁自律准则学习贯彻,积极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入脑入心。
(七)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围绕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聚焦群众诉求,对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领域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领域。严肃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上级批办件、重大疑难问题直查直办力度,加大违纪资金收缴和退还力度。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完善民生资金监督和精准扶贫监督系统,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加大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
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住房及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深化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治理,下大力气解决中小学违规补课问题。加强对医保等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抓好初信初访办理,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疑难问题,做好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工作,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全面从严治党在身边。
三、全面提高精准履职水平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按照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更加精准。
(一)提高政治能力。我们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看家本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方向、明确任务,在血与火的考验中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要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时”与“势”的变化,分清轻重缓急,把握节奏力度,坚持稳扎稳打,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定期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重要情况主动汇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要严格按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执行党中央制定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程序意识、规矩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坚持按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慎用善用监察措施。规范基层执纪检查和巡察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严守权力边界。对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要求和标准规范取证,形成严密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对审查调查对象,要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文明办案,防止简单粗暴。
(三)提高精准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抓住要害,从政治高度、人民立场,全面、客观、辩证地掌握“森林”情况,分清主流与支流、现象与本质,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发现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处理,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宽严相济、容纠并举,在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干部。问责工作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有关部门建议使用纪律手段问责的,必须提交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禁非问责机关超越权限随意启动问责。要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瞄准焦点、打到痛点,防止层层加码,防止“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四)提高自我监督能力。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管理,使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相统一,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相衔接,八小时之内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管理相贯通。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干部选配交流轮岗力度。开展全员培训、专业培训,评选十大精品案件、百名业务能手。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约束家属亲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纯洁队伍,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勇气,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开拓进取,与时代同奋进,与党和人民共命运,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砥砺前行、永不懈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8日)
孙新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刘奇同志作了讲话,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做好我省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纪委省监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职、锐意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常委会19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政治内涵,邀请中央纪委领导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最根本政治任务,推动全省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向省委提出了肃清苏荣案余毒的工作建议,代省委起草《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会同省委宣传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全力配合保障中央纪委查处李贻煌等案件,深刻汲取鲁炜、李贻煌、赖小民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而未治、阳奉阴违问题等案件教训,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全省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04件326人。把握全省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省纪委共办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1200余人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在省纪委省监委“一网两微一端”开设专题专栏,加强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题征文活动,交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发声,有效传播正能量;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做好发展中国家反腐败官员研修班来赣考察工作,向外国友人讲好新时代江西发展和正风反腐故事,得到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肯定。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省市县三级监委于2018年2月10日前全部组建到位,积极推进职责、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加强宪法、监察法的学习贯彻,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全要素使用12种调查措施,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初步建立。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增强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探索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乡镇监察机构覆盖率达100%。按照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六有”标准,稳步推进全省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打通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奠定了扎实基础。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职务犯罪证据收集指引等制度规定。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省委对标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及时修订完善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省委巡视组对64个地方、单位开展了常规巡视,对1家省属企业开展了机动式巡视,对24个贫困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和专项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2141个,移交问题线索486件,立案129件,组织处理103人。大力夯实市县巡察工作基础,全省市县巡察机构全部按要求设置到位,专职巡察人员基本配齐。省委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在中央对我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期间,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回头看”、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巡察,监督合力明显增强。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落实,省委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的工作意见》,省委书记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巡视整改调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带队反馈巡视情况,全省各级党组织积极做好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再查再改、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共性问题的未巡先改和中央巡视指出我省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立行立改。探索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监督协调配合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若干意见要求,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抓细节、抓具体,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51起,处理568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74人。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全省高档住宅小区、写字楼“一桌餐”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谢师宴”“升学宴”变味走样乱象,及时制定下发通知,明确“六个严禁”纪律要求。部署开展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查处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下大气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省委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意见,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排查,进行集中整治。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问题2910起,处理46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5人。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聚力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全面推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举办网上知识竞赛,把《条例》学习作为全省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必修课。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将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派员对全省153个市厅级单位领导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对150名新任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相衔接,认真处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首次对我省驻境外工作机构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件69505件,处置问题线索46536件,同比分别增长50%、31.6%;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4317人次,同比增长19.6%,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3.7%、21.4%、2.6%、2.3%,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抽查市县乡办结案件1147件,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的原则,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在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全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304起,问责党组织2228个,问责领导干部6305人,纪律处分925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党委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常态化领导,修订《中共江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9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9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0人,同比分别增长32.4%、10%、28.7%。对308名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进行调查,其中涉及厅处级领导干部 56人,果断查处李良仕、姚迪明、应勤进、杨玲玲、王四华等一批腐败分子。查处省能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良仕后,该公司下属企业职工上街拉起“大快人心事、抓了李良仕”的横幅,体现了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坚决拥护。启动“天网2018”行动,中央追逃办确定的我省7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已经追回6人,20名失踪国家工作人员已经追回17人。“猎狐”行动从国境外追回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3人。深化“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切实做好查办案件“下半篇文章”,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为了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江西近年来查处省管干部典型案例警示录》,编印《肃清苏荣案余毒警示教育材料——忏悔录汇编》等供各级党组织学习。及时梳理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场所监管分离,规范“走读式”谈话、看护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经常性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2018年至2020年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常态化深入贫困乡村、贫困家庭了解脱贫攻坚实情,督导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推进扶贫纪律宣传进乡村,实现全覆盖、规范化、持久性的目标,为脱贫攻坚营造了良好氛围。全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940个,处理16263人,省纪委省监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精准发力、重拳出击。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47起,党纪政务处分1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人。建立“联点包案”机制,梳理出7个涉黑涉恶重点地区、7个涉黑涉恶重点行业、11个涉黑组织案件,分别由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分工联系挂点,进行包案“挖伞”“打伞”。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配合和“签字背书”机制,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受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充分肯定。认真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指导、督促市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办生态环保方面问题736起,处理12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3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开展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监督。
(八)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省纪委省监委班子成员从严要求自己,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统筹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省纪委选人用人满意度持续攀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以来,对全省8056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问卷调查,与4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全方位、多渠道、近距离了解干部。机构改革期间,在省委重视关心和省委组织部大力支持下,按照人事相宜、急用先配的原则,推荐和选拔使用了一批各层级干部。轮岗交流干部59名,系统内外交流干部33名,搅动了“一池活水”。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选派80人在办案、信访、巡视、扶贫等工作一线锻炼。加强对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带动全系统转变优化职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履职本领,更好服务保障大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打造具有纪检监察机关鲜明特色的政治文化,举办红色家书诵读暨主题演讲比赛、“讲述我们支部的故事”等活动,全面推行政治家访。2017、2018年,省纪委机关在省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连续2年名列第一。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314人。严肃查处了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原主任科员付策群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清除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明知自己是监督重点,却心存侥幸,仍然用隐蔽方式攫取经济利益,精心设计防查手段,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少数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和压力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容忽视。与中央、省委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监督手段单一、主动性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养还不够高,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存在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各项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主要得益于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有力领导,得益于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实干。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牢牢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工作的根本目标,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切实把正面的立起来,把反面的祛除掉,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要把讲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以铁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西落地生根。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要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做足“让老百姓心情好”的文章,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要坚持让群众评判,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做到重心下沉、力量下沉,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三是必须把反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战略思维,深化标本兼治,坚持破立并举,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从具体问题入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强化系统思维,深刻认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体,打通三者的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向着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不断迈进,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四是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依规依纪依法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政治要求。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谦虚谨慎,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权力来自哪里、上下左右界限划在哪里,科学配置权力,合理分解权力,严禁超越既定权限、逾越纪法底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用发展的、辩证的、历史的观点分析问题,一是一、二是二,有老虎打老虎,有苍蝇拍苍蝇,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把纪法约束的硬度、批评教育的力度、组织关怀的温度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是必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要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把对党绝对忠诚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要深化对“纪检监察的大量工作本质上就是调查研究”的认识,善于将调查研究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运用于巡视巡察、谈话、函询、执纪审查业务中, 善于用好从实践中总结形成的“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调研方式,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要永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2019年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强调,做好江西工作,最重要的是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不动摇,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培优补短、坚持效益优先,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江西纪检监察工作的努力方向。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基本规律,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基本判断,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要坚持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着力在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等方面下功夫,力求有所进展、有所突破。要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思想政治引领,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流程、程序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政治上要站位高,学习就要学得深;工作上要思路清,学习就要与时俱进。要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边学习边实践、边实践边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改革创新的精髓要义,把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与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结合起来,艰苦奋斗攻难关,实事求是闯新路,在新起点上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推动知行合一,始终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许国的初心使命,始终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始终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把教育成果不断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党和人民确定的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任务,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等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和党中央、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变为现实。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和李贻煌案恶劣影响,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督导,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以及“怕、慢、假、庸、散”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
(三)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和职能调整优化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市县派驻机构和省属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地,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按照“六有”标准,扎实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纪委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职尽责。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要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营造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进—步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注意考察党员干部的政治表现,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让制度“长牙”、 纪律“带电”。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把彻底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若干意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持不懈,化风成俗。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保障党员干部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采取适当形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澄清正名,进一步鼓励各级干部积极作为、担当实干。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视,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巡视轮次,合理确定每轮巡视对象,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高质量推进省委巡视全覆盖,督促市县党委高标准推进巡察全覆盖。创新思路、举措、方法,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认真做好巡视 “后半篇文章”,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有效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不断完善巡视巡察工作约谈、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报备和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巡视巡察办公室职能。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追逃追赃,健全防逃机制,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加强留置场所和看护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守安全底线。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深刻认识案件质量是所有工作的核心,支持案件审理部门全面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推动与司法执法机关的无缝衔接,形成提升案件质量合力。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通知要求,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一案一总结,加强案件背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扎牢制度笼子,同时深化运用“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与腐败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说到底就是维护群众利益,让老百姓心情好。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重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强对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强化线索排查处置,健全联点包案机制,加强提级查办、异地交叉办案,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探索建立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将其作为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推行违纪款的现场清退、上门清退,增强一定的“仪式感”,让更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八)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将调查研究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把脱岗培训与实战练兵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庭审旁听和现场教学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从严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纪法适用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在重大斗争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突出抓好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深入开展政治家访,搞好干部保健及心理调适工作,做好因公牺牲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使命神圣,党和人民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奋发有为,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0日)
施克辉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9-02-26
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广东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同志们:
我代表广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体会,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今天上午,省委书记李希同志作了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同志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要求;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又亲临广东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向世界宣示中国改革开放永不停步,为新时代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积极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政治站位、党员身份、职责使命、家风家教、缺点不足摆进去,既学思想精髓又学科学方法,在推动成果转化上下功夫、出成效。坚持原汁原味学,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坚持突出重点学,完善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行交流,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带动全系统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坚持贯通起来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力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坚持联系实际学,按照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统一部署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规范述责述廉、基层正风反腐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等制度成果。召开省纪委二次、三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监督专责抓落实。
自觉坚定具体践行“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起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央纪委工作部署主动响应、紧紧跟上,积极协助省委抓落实。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机构改革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把省纪委承担的整改任务细化为85项具体举措。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严把政治建设关、纪律处分关、干部任用关、思想教育关,把省委“三个决不允许”要求落到实处。严肃政治纪律,聚焦“七个有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399件、处分415人,其中省管干部36人。整体把握政治生态状况,完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活页本和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省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22人次。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施工队长”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改革专责,省市县三级监委如期成立、顺畅运转,改革取得预期成效。全省划转编制3341名,转隶2732人。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内部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各级纪委监委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制度文件,修订开展试点以来制定的26项制度,做到既符合改革精神,又符合法律要求。严格遵循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提高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省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没有一宗退查。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完善追逃追赃、边控、留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与省检察院在案件移送、捕诉衔接、指定管辖、涉案款物移交等环节实现无缝衔接。持之以恒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明确派驻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派驻纪检组全部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功能区派出监察专员,向镇街派出监察组,监察职能向基层有效延伸。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合省级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派驻机构撤并和增设工作,确保监督工作不间断。开展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完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议题制度,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三)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同步推进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
强化日常监督。省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情况汇报,动态分析研判,鼓励大胆探索。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监察建议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七看”,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综合考量、慎重处置,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92643件,其中检举控告69461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8806人次,同比增长18.2%;“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4.6%、30.7%、8.7%和6.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紧盯“关键少数”。探索创新一把手监督,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监督。协助省委制定《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逐条抓落实。推动上级党组织一把手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创新党组织一把手向省委书面述廉制度,增加述责内容,省领导和省纪委监委、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对述责述廉内容不实、不具体的面对面约谈。集中对省管一把手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新任省管一把手发送提醒函,督促提醒其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敷衍塞责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问责。念好“严、准、适、通、扩、用”六字诀,做到态度要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事实要准,边界清晰、有理有据;处置要适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思想要通,使被问责者心服口服、汲取教训;问责效果要扩展,抓典型促整改,举一反三、推动治本;该用的要用,积极向党组织提建议,被问责过的干部该用的要用起来。全省问责党组织26个、党员领导干部541人,给予党纪处分335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协助省委制定《中共广东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十二届省委巡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优化巡视全覆盖的方法路径,完成2轮对56个市、县和省直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发现被巡视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的具体问题2800多个,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106条。
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参加巡视反馈并督导巡视整改情况。完善巡视情况通报机制,探索建立巡视整改情况抽查测评制度,强化省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对已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放大震慑效应。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分析,提出的有关建议被省委省政府采纳,转化为决策。
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坚持以巡视促巡察,将市、县巡察工作情况纳入省委巡视监督内容,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建立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备和市、县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开展县级交叉巡察工作的意见、全省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推动开展“提级巡察”,巡察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加强巡视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巡视巡察专业化水平。全省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共开展常规巡察520轮、专项巡察201轮,巡察5797个党组织,发现各类突出问题53262个,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4352条,推动查处1776人。
(五)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决纠正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持续发力、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立行立改,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逐项整改中央巡视指出的“四风”问题,开展对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整治,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整治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等问题。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34起,处理2593人,处分2182人,省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9起。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订实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6项工作措施,把发现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重点,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漠视群众利益、庸懒怠政、文山会海等问题,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12起典型案例。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部署开展整治官商勾结专项工作,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六)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优先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6775件,同比增长26.8%;结案22209件,同比增长7.5%;处分21281人,同比增长5.5%。立案地厅级干部152人、县处级干部1611人。
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纪律教育,发挥党性锤炼和政德教化功能。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改版,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强化“六项纪律”教育。及时发布审查调查案件信息,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的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全省第十七期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培育规则意识、敬畏之心。规范和加强监察建议工作,建立省管干部案件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警示剖析、查摆整改,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扎实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服务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大局,承办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省区市对外执法合作培训班。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全部设立追逃办。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全省追回外逃人员237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65人,含“百名红通人员”2人,均居全国第一,追回赃款3.76亿元人民币。坚持追逃防逃一体推进,有效遏制外逃人员增长。
(七)扎实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协助省委制定《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生态环保、“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立案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481件,结案16962件,处分16279人,移送司法机关758人。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程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省共查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748起,问责1701人,处分696人。强化精准指导,对“小官巨贪”等典型案件解剖“麻雀”,压实“两个责任”,推动标本兼治。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加大直查督办力度,认真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惩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延伸监督触角,与对口帮扶省份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开展扶贫专项巡视巡察,省委巡视组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监督,指导市、县两级开展扶贫专项巡察。全省共摸排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458条,立案2835件,结案2288件,处分2211人,移送司法机关155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主动作为,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线索移送、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通过信访主渠道、巡视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办案“扩挖”、提审在押人员等多种途径,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探索形成“顺瓜摸藤”、倒序办案、以打“伞”促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853人,移送司法机关321人。
(八)坚持内外兼修,从严抓班子带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使命引领,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兼修,内修理想信念宗旨、忠诚干净担当,外修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省纪委监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41条整改措施。班子集体到广东区委监委旧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性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对分管干部进行约谈,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完成省纪委监委机关“两委”换届,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向机关党委书面述责述廉。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
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带头学习党章、尊崇党章,既当先锋战士,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和战斗姿态;又做普通一员,不谋求任何特权和私利。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工作态度有优劣、工作质量无止境,舍得耗时间、耗精力、耗心血,打造学习、干事、创业、奉献、吃苦的机关文化。坚持和完善“以案代训”“导师制”等制度,开展学习、培训、调研、练兵,创办机关“青年论坛”,培育纪法兼备的“通才”。
强化监督管理。严把入口关,落实“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严格内部监督,对8个地市纪委开展专项检查,制定省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九条禁令、纪检监察干部干预过问案件和违规接触案件利害关系人登记备案规定等制度,规范审查组长权限,严格借用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出公开承诺、主动公开信息。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不适合担任现职的及时调整,对履责不力的严肃问责。全省查处176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厅局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49人,对10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省纪委坚决查处清远市原纪委书记邓梁波。
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也要清醒看到,无论从中央巡视和专项工作督导反馈指出的问题看,还是从我省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容不得丝毫懈怠。同时还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全省人民的期待以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治机关的内涵认识不够深刻,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深化“三转”不平衡不充分,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有的领导干部带队伍的意识不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有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愿得罪人;有的作风不实、本领不强,完成工作质量不够高;有的甚至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事关全局、涉及长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40年波澜壮阔的伟大历程和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总结了改革开放的9条宝贵经验,宣示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13亿人民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的雄心壮志和必胜信念。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党的事业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4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历届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无私无畏、攻坚克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创造了改革开放的广东奇迹,也创造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广东经验。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和营养剂,总结好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不仅是对管党治党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的最好庆祝,也是对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广东精神的最好传承,更是对推进新时代广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的最好动员。
——必须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40年来,我们始终不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政治立场,科学研判形势,准确把握任务,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强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思想力量、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事业新局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四个学”和“五个摆进去”的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我省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必须始终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广东战胜一切困难风险的“定海神针”,是广东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最关键的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在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始终坚守政治定位,一以贯之自觉坚定具体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以贯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职责摆进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深怀真挚为民情怀抓基层治“蝇贪”纾民困。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顺应民心、一心为民。对人民群众的爱和对腐败分子的恨,是一体两面,只有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爱,才会嫉恶如仇、嫉腐如仇。为人民、爱人民,关键是给人民,实实在在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面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始终坚守人民立场,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历史担当,以“一家哭何如一路哭”的为民情怀,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不除恶就是对人民作恶、不扫黑就是给党抹黑,坚决打掉“蝇贪”“村霸”“保护伞”,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基层,用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必须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反腐败斗争,坚决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勇当先锋战士、反腐斗士,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头脑清醒,始终保持战斗激情、战斗姿态、战斗血性,始终保持“纪律部队”的勇气、虎气和锐气,始终保持腰杆直、骨头硬、眼睛辣,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决不手软,“打虎”“拍蝇”“猎狐”决不放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必须始终强化改革创新的政治担当,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改革创新是广东事业发展的“根”和“魂”,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桥”和“船”。面向新征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继续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着力推进体制机制、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时”与“势”的变化,领会“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注重“度”的把握。“稳”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保持高压态势,保持稳扎稳打;“进”就是要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有所突破;“度”就是要遵循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运用科学方法论,坚持守正出新,努力实现职责定位有高度、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审查调查有尺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要持续深化“三转”,把握改革方向转职能,坚守政治定位转方式,强化思想引领转作风,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要在坚持实事求是上下功夫,坚持唯物辩证法,强化精准思维,用好“四种形态”,把握“七看”要求;要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始终站在道义制高点,才能担当重任、不辱使命。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是永恒主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坚持讲党性、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常修身,内修理想信念宗旨、忠诚干净担当,外修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在“会、好、精、绝”四重境界中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落实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越是信任越要严格监督,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镜鉴历史,昭示未来。回首40年纪检监察事业,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奋力开创新时代广东纪检监察事业新局面。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既是总结之年,也是奋斗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原汁原味学、突出重点学、贯通起来学、联系实际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联系实际上持续发力,把政治站位摆进去、把党员身份摆进去、把职责使命摆进去、把家风家教摆进去、把缺点不足摆进去,强化政治忠诚和政治认同;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以担当诠释忠诚。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变为现实。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部署要求为重点,扎实做好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推动营造透明、便捷、法治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政治标准,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零容忍。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责任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全面实施监察法,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权向基层、村居延伸,完成向功能区派出监察专员、向镇街派出监察组工作,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分类施策推进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以及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校长列入省委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让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惩治,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盯住“关键少数”,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巡视巡察监督力度,重点监督一把手廉洁自律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形成“头雁效应”。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锲而不舍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在整治领域上突出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整治对象上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广泛宣传执纪监督政策理念,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突出政治监督属性,主动延伸监督触角,盯住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抓典型、抓具体。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七看”,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研究制定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保护党员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引导有序有效举报。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全面审视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常规、专项、机动、交叉和“回头看”等巡视巡察方式,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创新思路、举措、方法,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推动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和完善巡视巡察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扎实做好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组织实施。加强巡视巡察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巡视巡察岗位锻炼,严格落实巡视巡察各项纪律要求。
(六)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财政金融、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国企国资等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充分发挥监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坚持一案一总结,用好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案发地区和单位完善机制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清廉自守、怀德自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传播干净清爽、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廉洁修身、勤勉尽责的中华传统廉洁文化,形成崇德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不停步,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以及资金使用等问题,全面完成省定贫困村专项巡视巡察,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地区“黑”组织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加大直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组织开展基层正风反腐“回头看”,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村、社区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身上。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审慎决策,带头狠抓落实。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和机关“两委”的职能作用,压实党支部书记的政治责任,落实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强化岗位练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内外兼修、纪法兼备,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把总结改革开放40周年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同攻克现实难题结合起来,形成务实管用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加强警示教育,全覆盖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九条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9年1月28日)
蒋卓庆
我代表中共江苏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明确2019年重点任务。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全面部署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刚才,省委书记娄勤俭同志代表省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章和宪法要求,忠诚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省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专题会、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会议全年2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项一项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坚守职能职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带头把职责摆进去,既主动对标找差,又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完善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出台专门文件,加强重点问题督查督办,推动中央和省委出台的有利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工作创新。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的审查调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303件。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将监督成果运用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省纪委共对122批2557人次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回复。
(二)在中央统一部署下积极探索实践,扎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委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在关键节点亲自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有力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省纪委主动担负牵头责任,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18年1月底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扎实抓好编制划转、干部转隶相关工作,共划转编制2914个、转隶干部2273名。省纪委率先探索内部机构职能调整,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全部到位,制度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构建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制定《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出台28项配套制度文件,基本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制定《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等文件,为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提供工作规范。
稳步推进监察工作全覆盖。根据监察法规定,赋予省纪委监委35个派驻机构和省级机关纪工委监察职能。制定《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全面推开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全省96个县级监委共综合派出359个监察员办公室。试行相关设区市监委向10个设有检察院的开发区派出监察工委,率先探索向11个省属金融类、投资类等国有企业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进一步扩大巡视巡察覆盖面。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江苏的相关配合工作,把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协助省委出台整改工作方案,既抓好牵头任务落实,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督促做好面上问题整改,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实质性成效。
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全面部署推进,2018年省委第四轮、第五轮巡视对63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发现突出问题3049个、问题线索484件、问责线索55件。坚持政治巡视要求,探索开展政治生态专项研判。研究出台《进一步增强巡视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关于巡视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的意见》,持续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巡视整改专项督查机制,集中时间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整改工作收效见效。
全面规范巡察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制定《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升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和对村(社区)巡察规范化水平。拓展巡察范围,79家省级机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探索开展对下属单位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省已巡察7663个村(社区),占总数的36.2%。
(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协助省委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各设区市党的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完善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做到“远距离、近监督”。协助省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出台《江苏省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探索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的有效抓手。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明确问责重点,规范问责程序。全省实施党内问责4072起,问责党组织1401个,问责领导干部3837人。
创新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构建完善省纪委监委内部“1+5”监督工作格局和监督工作网络,制定了执纪监督工作规范。发挥日常监督特别是派驻监督的优势,探索开展嵌入式监督。强化专责监督,省纪委向3个省直机关党组提出监督意见,推动构建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统一检举举报电话平台和网络平台,全面提升信、访、网、电举报平台建设水平,形成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监督。制定《关于为江苏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保障“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推广建设“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督促地方及职能部门细化脱贫标准、开展精准核查,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加大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对4个县(市、区)提出监督意见或监察建议,督促履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牵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履职尽责,推动全省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04起、处理4945人、党纪政务处分3439人。坚持每月对外公布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对典型问题适时通报曝光,省纪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5批、58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少数单位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公务用车“一车双牌”、公款办理通信套餐等突出问题,提请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有关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全面禁止饮酒等规定,督促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协助省委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2664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3965人次。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全省共立案31360件,其中,厅局级66件,县处级748件。采取留置措施456人,党纪政务处分28665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构建贿赂案件双向查处机制和行贿利益追缴机制。全省查处行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301件。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嫌疑人27人。
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进一步严格纪律执行标准,制定了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全面运用监察法规定的12项调查措施和3项协助调查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案件主办人和案件主审人制度,组建专业咨询人才库,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实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为审查调查提供法律支持。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协助省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中央近年来在江苏查处的中管干部案件和我省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反思和警示。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分行业分领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
(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查处问题6700个、处理9251人。运用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机制和方法,加强村务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督促地方和职能部门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暗箱操作等问题;推广“村务卡”制度,努力杜绝财务管理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试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件有所下降。推动开展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保障群众在教育方面的切身利益。督促推进医疗卫生领域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效遏制商业贿赂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惠民惠农资金整治、基层站所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果。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群众安全感。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采取提级办理和异地管辖措施的意见》,切实提升查办精准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224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39人。
(八)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推出扎实举措,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建立联系点制度,开展自身建设专项督查,着力推进巩固“三转”成果、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等重点措施,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制定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列出责任清单,推动严格履责。
健全完善“一套规程、五项机制”。“一套规程”即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运行的“1+N”制度体系,覆盖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五项机制”即集体决策分工制约、执纪执法协调制衡、内设机构规范运行、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廉政风险全程防控等五项机制,有效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权力。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制定违反“六条禁令”行为处置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省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59人,同比有所下降。
一年来,江苏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和基层仍然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呈现新变化新特点,标本兼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面对监察对象大幅度扩围、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多样复杂的情况,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还需不断加大,有的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不够有力,有的国有企业、高校纪委力量还比较弱,履行职责还有短板,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拿出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发扬光荣传统,勇于开拓创新,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得到了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