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得”系列№6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问题汇总(二)
二、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
1.纪律教育不够重视。把党纪学习教育简单归于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内容抓紧抓实,指导和监督不够有力,缺乏常态化制度安排,党纪教育犹如“蜻蜓点水”,开展不深入、不扎实,成效不明显。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不够,内涵理解还不够透彻,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视法律“高压线”多一些,纪律“红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补缴党费这件事情上,政治规矩意识还比较淡薄。
2.纪律建设不够经常。对新的《准则》《条例》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到位,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按党章办事的要求执行不够严格,缺乏持之以恒用党的纪律要求来规范自己,自律意识还不够经常。总认为只要兢兢业业把工作干好,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就行,以致在遵规守纪方面没有对自己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自加压力、负重前行、拼搏奋进的激情有所减弱,忽视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对个人素质提升的重要性。同时,受能力制约,日常对所属人员在执行纪律方面的教育有限。
3.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不强,简单地把讲规矩、守纪律理解为“听话”的层面,政治敏锐性不强。比如,看到一些网络谣言、收到一些手机“段子”、听到一些不当言论等,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上升到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层面去理解、去把握,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没有挺身而出,进行正确的引导,缺乏共产党员应有的责任和担当。有时过多考虑了人情世故,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有宴请、随礼现象。
4.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比如政府“权力清单”制定公布工作推进不快,权力“家底”晒得不充分,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仍需进一步深入落实。二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如在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自己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得还不够,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观念,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等方面办法不多,我市群众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还没能得到根本好转,信访维稳工作压力仍然很大。
5.责任追究还不力。有时出于保护干部、调动干部积极性的考虑,在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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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口头强调的多,动真碰硬不够,存在高举轻放现象。个别部门和职工仍然存在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这方面我们效能问责的力度还不大,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办法还不多。
6.高度重视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在自身不越雷池、不触红线的基础上,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定期开展约谈和自查自纠,把常提醒、常监督要求落到了实处。但有时由于老好人思想作怪,虽然做到了“常”,但还没有做到“严”,比如目前只是集中对分管和联系部门宣讲了六中全会精神,对如何贯彻《准则》和《条例》未能形成具体的措施,也没有很好地把分管部门党的建设同开展日常工作统筹起来。一些工作满足于会上讲道理、提要求,只和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过集体廉政约谈,但没有一对一廉政约谈和谈心谈话,动真碰硬、触及思想灵魂做得不好,对思想动态掌握不全面,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7.在党建工作中加强领导、理清思路,落实责任的工作力度尚待强化。比如,在年初的工作部署会上党建工作做到了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在推动落实方面做得不好,去年一共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没有及时研究新情况,总结新问题,对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提出新思路。同时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党组织监督等方面做得不够好。比如,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积极参与度不高,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痛不痒,“辣味”不够,提出的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甚至演变成了工作汇报会,进行表扬与相互表扬。
8.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好。廉政教育抓得不好,存在经验主义,习惯于用老办法做新形势下的廉政工作,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动向新要求把握得不准确、不全面,比如,在徐才厚、李东生、李春城、李崇禧等人的贪腐案件发生后,认为这些案件不是在工商部门发生的,离我们还比较远,思想上没有立马引起高度重视,组织学习这些典型案件的力度、深度都不够。同时,党风廉政监督不够,存在被动应付,机制不完善的情况,在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措施乏力。如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都还没有出台。
9.自身党性锤炼抓得不深不紧,思想政治建设成效不够好。比如,在政治学习中,存在囫囵吞枣的现象,没有很好的思索消化,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又如,自己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就对干部同事,包括自己在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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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着只要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有所松懈。
10.政治素养有待提高。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措施不足,对如何用理论武装头脑的思考和研究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对反面典型的警示性认识不足,更注重正面典型的引导,对反面典型明底线、知敬畏、受警醒的作用认识不足。
11.重视程度不够,对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组织生活形式不够活跃,多数的组织生活内容都是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或上级文件精神,与党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创新组织生活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到位。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有时顾面子、讲人情,面对别人的缺点和问题,以提醒代替批评,存在“只栽花不挑刺”的好人主义现象,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还有待提升。三是谈心谈话不够深入。与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多数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谈问题、谈缺点不够。
12.教育管理还不到位。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了解掌握不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不够。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监督检查的覆盖面不宽、纵深度不足、经常性不够的问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问题事后惩戒较多,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不够。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到位。存在重安排部署、轻工作实效,重评先、轻追责的问题。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机制还不健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某些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的问题,有时“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致使责任制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
13.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坚持党建工作亲自抓、一班人共同抓,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齐谋划、一齐部署、一齐推动,但有时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有力,被动应付多,主动过问少;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不能及时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重视基层不够,不能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14.“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始终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重要内容,但在党委主体责任的定位上还不够精准,在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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